文档介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全国培训方案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6年6月)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以下简称执业准则)已经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并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为了确保执业准则执行到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将从2006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执业准则培训工作。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从2006年7月起,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开展执业准则培训,确保全国近7万名注册会计师能够轮训一遍,为2007年1月1日全面实施新执业准则体系提供保障。
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以及全体注册会计师,要高度重视执业准则培训工作,要从深化行业诚信建设、提升执业质量、维护公众利益的高度,各司其职,尽职尽责,扎扎实实做好执业准则培训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要把执业准则培训列入下半年的中心工作。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到位、实施到位、不留死角。
二、培训的组织管理
执业准则培训工作充分依托中注协、地方注协和会计师事务所三级培训体系,以中注协培训为主导、地方注协培训为基础、会计师事务所培训为补充,全面落实执业准则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中注协、地方注协和事务所在执业准则培训工作中,分别承担以下职责:
(一)中注协职责:统筹规划全国执业准则培训工作;举办全国执业准则面授培训班,为其他培训主体培训辅导老师;利用远程教育设施,举办远程教育培训班;编写执业准则培训教材;制作执业准则培训光盘;为保证地方协会和事务所的培训质量,提供执业准则考试题库;指导、监督地方注协的培训组织工作。
(二)地方注协职责:为中注协举办的全国执业准则面授培训班推荐学员;在全国培训方案的基础上制订本地区培训方案,并报中注协备案;组织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参加中注协举办的远程教育培训班,并组织考试;利用中注协编写的培训教材和教学光盘,举办本地区执业准则培训班,组织好培训期间的研讨和考试;向中注协反馈注册会计师在学习中提出的疑难问题;认定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组织、引导本地区事务所开展内部培训,对其培训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通过举办考试等形式进行验收。
(三)会计师事务所职责:参加中注协和地方注协举办的执业准则培训班;组织本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学习、研讨执业准则;收集注册会计师在学习中提出的疑难问题,并向本地区注协反映;接受本地区注协的指导、监督。
三、培训的方式
(一)中注协分别开展面授培训和远程教育培训
(以下简称“三院”)举办执业准则面授培训班3期(详见附表1),每期15天,总体培训规模600人以上。培训对象主要为行业监管人员、地方协会派送的辅导师资、CPA专业方向院校师资、大中型事务所(含证券所)部门经理以上人员。
(其中一期为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面授培训班全国直播,详见附表2)。在直播期间,由各地方注协组织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在远程教育教室接受培训,并安排经过中注协面授培训的辅导师资,现场辅导和答疑。对比较集中的问题,地方注协应收集汇总,并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发电子邮件给中注协。中注协将就有代表性、普遍性的问题,安排时间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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