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股东分红论文经济纠纷处理论文:股东请求分配公司利润纠纷的解决途径.doc

格式:doc   大小:71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股东分红论文经济纠纷处理论文:股东请求分配公司利润纠纷的解决途径.doc

上传人:yzhfg888 2018/2/15 文件大小:7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股东分红论文经济纠纷处理论文:股东请求分配公司利润纠纷的解决途径.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股东分红论文经济纠纷处理论文:
股东请求分配公司利润纠纷的解决途径
[摘要] 公司存续中,股东因是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多少、给公司提取多少等原因引起的纠纷是不可诉的。法院判决分配公司利润,在公司法上没有法律依据。公司意思机关做出分配利润的决定后,股东就各自的分配比例和分配数额发生的纠纷是可诉的。股东关于分配公司利润的纠纷首先应当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决,其次通过股权转让解决,最后通过行使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诉讼解散公司以及其他各种原因导致的解散清算程序解决。为了避免股东之间因分配公司利润发生难以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利润在法定提取后的分配方式。
[关键词] 股权利润不可诉剩余索取权

公司存续中,股东就是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多少、给公司提取多少等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的问题,如何处理,实践中有不同的观点。有些法院受理股东起诉请求分配公司利润的案件,并判令公司向起诉股东分配一定数额的利润;有些法院甚至判令一部分股东(一般是大股东、被列为被告)向另一部分股东(一般是小股东、往往是原告)分配一定数额的公司利润。这些观点和做法都是错误的,公司存续中,股东因是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多少、给公司提取多少等原因形成的纠纷,是不可诉的,只能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一、《公司法》的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了公司税后利润应当提取法定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定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提取多少,再决定是否分配利润。第四十七条和三十八条、九十九条规定了对于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问题,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第七十五条规定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而不分配利润的,对此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通过向公司请求股权回购的方式退出公司,如果达不成股权回购的协议,可以诉请法院判令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该股权。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出现僵局,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判令解散公司。第一百八十一条、一百八十四条、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了公司解散的情形和解散后的清算程序和清算方案,通过解散清算程序可以解决股东分配公司利润的争议。
二、股东请求分配公司利润的纠纷是不可诉的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存续中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涉及以下程序和环节。一是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不足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分配公司利润的,股东必须将所分得的利润退还公司。股东拒绝退还的,构成侵害公司财产权,公司可以诉请人民法院依法判令退还。二是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须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再从弥补亏损后的利润余额中提取法定公积金。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的幅度,可以是全部亏损,也可以是用已有公积金弥补后的亏损余额,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定,但至少要弥补已有公积金弥补后的亏损余额,否则,在弥补亏损前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向股东分配公司利润的,股东必须将所分得利润退还公司,拒绝退还的,构成侵害公司财产权,公司可诉请人民法院依法判令退还。三是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这是任意性规范,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