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金堂县赵镇韩滩社区旧城改造项目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金堂县赵镇韩滩社区旧城改造项目,是经县级有关部门批准实施的旧城改造重点建设项目,按照旧城改造的规划要求,需拆除该项目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各类房屋。根据《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和《金堂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结合该征地拆迁片区和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一、拆迁人、拆迁范围和拆迁时间
拆迁人:金堂县旧城改造中心
拆迁范围:金堂县赵镇韩滩社区位于环岛路以东,新龙路以南,金堂大道以北,古城路以西的地块以及韩滩桥以南地块。
拆迁时间:以金堂县旧城改造中心拆迁公告为准。
二、征地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
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均按统一年产值的10倍计算,征收每亩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均按统一年产值的5倍计算。
(二)安置补助费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为:16周岁以下的每人11200元、16周岁(含16周岁)以上的每人11220元,由征地部门按照《成都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的规定,首先用于征地安置人员个人部分的社会保险安置;用于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安置后的结余部分,由征地部门及时支付给农转非人员,用于个人生活安置。
(三)青苗及附属物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建(构)筑物以及青苗补偿费,根据核实的规格、数量按照《金堂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进行补偿。未经批准占用集体用地成片栽种花草树木的,按照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
(四)拆迁事业单位的建(构)筑物,其搬迁涉及的搬迁损失,搬运费及水、电设施拆改等费用,由征地单位按该企事业建(构)筑物补偿总额的10-15%补偿。
(五)家庭安装费补偿
对被征地拆迁人宅基地房屋中安装的电话、有线电视、宽带、天然气、独立户表和空调移机等政策补偿费用,按照下列金堂县物价局标准一次性支付:
天然气
初装费
电表为
户表的
水表为
户表的
宽带
移机
电话
移机
有线
电视
空调
移机
3000
元/户
1200
元/户
1200
元/户
80
元/户
58
元/户
550
元/户
150
元/台
(六)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补偿:
1、不具有土地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建(构)筑物。
2、征地方案公布之日起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构)筑物。
3、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两年以上的临时用地(含占地)上的建(构)筑物。
4、非法占用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5、非法流转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6、其他不符合法定补偿情况的。
三、房屋拆迁安置
(一)住房安置对象
常住户口在征地范围内,持有农村宅基地使用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被拆迁房屋农村村民为住房安置对象。
(二)安置方式与标准
住房安置采取统建优惠购房、货币安置住房两种方式,以户为单位,每户只能选择一种安置方式,安置面积每人建筑面积35平方米。
1、货币安置住房:以户为单位与征地部门签订货币安置协议,一次性结算货币安置款。货币化安置原有住宅人均35平方米的,按人均35平方米给予赔偿,并按货币安置价格每人每平方1500元进行结算,人均超出3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由征地单位作价给予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