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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_精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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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_精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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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_精品.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2010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一、检查对象和内容(一)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开展情况。以矿山开采、石英砂加工、石材加工、冶炼、水泥制造、箱包加工、制鞋、家具制造等存在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年度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制定情况、职业健康检查开展情况、体检项目与所从事工种的相关性、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情况,对患有职业禁忌证人员的调离情况,对职业病病人妥善处理情况等。(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重点检查2009年度(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建设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的落实情况,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工作。(三)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甲级、乙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全面监督2检查,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机构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各级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机构是否按照资质范围开展工作,所出具的技术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结论分析是否有针对性,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二、工作步骤和方法(一)工作部署和准备(2010年4月)。各地要通过转发文件、制定实施细则、召开培训会议等方式,对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和各项工作的质量要求。各地要加强与当地建设项目立项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的信息沟通,获得当地建设项目立项清单和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清单。通过加强部门合作,联合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管和用人单位健康监护监管工作。各地应组织开展辖区内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培训,部署年度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宣传法规知识。各地应根据本地区职业卫生监督工作需求,配备足够的职业卫生监督人员,并配置有效的监督执法工具和监督用车,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卫生监督所将在上半年召开区市县级职业卫生专题培训会议。(二)监督检查阶段(2010年5月-9月)。3各地要根据方案要求,做好辖区内建设项目、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建设项目监督覆盖率要达到95%以上。督促建设单位进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预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做好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用人单位监督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重点单位监督率100%。填写《2010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表》并及时上报卫生监督报告卡,建立和完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档案》,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全面开展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禁忌调离、疑似职业病复查和职业病人待遇落实工作。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率要达到100%。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档案》,督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完善人员和设备配置,强化质量管理体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卫生监督程序制作卫生监督文书,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三)督导检查阶段(2010年9月)。市卫生局将对各地职业卫生监督工作进行督导,督促各地做到监管底数清楚、监管人力物力配置适当、职业卫生服务机构配置满足需求,监管力度有效;督促各地做到审批和监督程4序合法、监督内容全面、监督质量合格、档案文书全面,报表上报及时。(四)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11月)。市卫生局将对各地职业卫生监督工作进行年度考核。三、工作要求(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职业病危害实际和行业特点,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保障工作经费,加强人员培训,认真组织实施。对2009年重点监督检查中已查处单位的整改情况要进行监督抽查。(二)各地在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和程序进行。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重大案件及时向市卫生局报告。同时,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积极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防治知识。(三)各地要认真收集、整理本地区查处的典型和重大案件,于2010年9月30日前,将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总结、汇总表以及处罚的违法企业名单、典型案件材料(含电子版)报市卫生监督所,市卫生监督所汇总后上报市卫生局。联系人:文淑华,电话:83672520-6712,传真:83672516,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