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印发2011年江西省
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农计字[2011]67号
各有关市、县(区)农业(畜牧兽医、畜牧水产)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1]66号)的要求和资金下达计划,结合我省生猪、奶牛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了《2011年江西省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2011年江西省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2、2011年江西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任务安排表
3、2011年江西省奶牛良种补贴项目任务安排表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附件1:
2011年江西省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扶持牧区畜牧业发展的政策要求,进一步推进畜牧品种改良,加强畜牧良种补贴项目管理,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1]66号)、《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奶牛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等要求,结合我省生猪、奶牛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范围和数量
(一)能繁母猪48万头。在新建县、袁州区、樟树市、上高县、高安市、丰城市、吉安县、泰和县、余江县、南康市、定南县、信丰县等12个县(市、区)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
(二)。、泰和县1万头乳用西门塔尔牛,实施良种冻精补贴。
二、补贴对象
(一)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县内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小区、户)。各项目县根据各地生猪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补贴对象确立原则和条件,享受补贴的养殖场(小区、户)必须是在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了,其享受补贴的能繁母猪必须佩戴畜禽标识。
(二)奶牛良种补贴。项目县内使用冻精开展人工授精的荷斯坦奶牛及乳用西门塔尔牛养殖场(小区、户)。
三、补贴标准
(一)生猪良种补贴。按照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使用4份精液计算,每份精液补贴10元,每头能繁母猪每年补贴40元。
(二)奶牛良种补贴。按照每头能繁母牛每年使用两剂冻精计算,荷斯坦奶牛每剂冻精补贴15元,每头每年补贴30元;乳用西门塔尔牛每剂冻精补贴10元,每头每年补贴20元。
四、补贴品种
(一)种公猪品种和精液:以大白、长白、杜洛克为主,兼顾培育品种和地方优良品种。种公猪品种和精液产品按照《种公猪精液产品生产和质量评定规范(试行)》(农办牧[2008]15号)执行。
(二)奶牛品种:荷斯坦牛和乳用西门塔尔牛。
五、规范补贴程序
(一)生猪良种补贴。由各项目县在省畜牧兽医局公布的供精单位中,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确定本县供精单位。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精液。省财政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县级财政部门。项目县财政部门根据同级农业(畜牧)部门核定的配种情况及供精单位提供的有关凭证,与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各项目县要建立资金月度结算制度,按时与供精单位进行结算,确保供精单位生产的正常运行。
(二)奶牛良种补贴。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在农业部公示的冻精生产单位、公布的入选种公牛编号名单中,通过集中招标方式,确定供精单位,采购冻精,采购合同报农业部备案。省财政厅根据省农业厅提供的采购合同、销售发票和冻精出入库凭据与种公牛站进行结算。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冻精。
六、合理选择项目实施县
(一)生猪。本着相对集中、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根据全省畜牧业发展规划、生猪改良计划及生猪产业推进计划,要求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县生猪出栏量大、达到45万头以上,能繁母猪存栏量多
、,养猪生产水平较高、出栏率达到130%,规模养殖比重在75%以上,人工授精网络较健全、建有猪人工授精站和服务网点且配备相关技术人员,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基础较好、建有原种场、一级场、二级扩繁场相互配套的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对全省生猪生产发展带动能力较强。按照选择标准,2011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在我省新建县、袁州区、樟树市、上高县、高安市、丰城市、吉安县、泰和县、余江县、南康市、定南县、信丰县等12个县(市、区)实施。
(二)奶牛。对全省能繁荷斯坦牛全部实行补贴、乳用西门塔尔牛良种补贴县选择存栏能繁母牛在1万头以上的高安市、泰和县实施。
七、确定良种补贴供精单位
(一)良种猪精液供应单位
1、入选范围:符合《江西省生猪良种补贴入选种公猪、供精单位、人工授精技术服务站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参与采精种公猪头数在30头以上,管理规范,系谱档案齐全,有必备的精液生产、检测、贮运设施设备及一定技术力量的种猪场和生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