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1:
成都市区(市)县教育现代化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A级指标
B级指标
C级指标
给分标准
分值
得分
评分依据
说明
A1. 教育现代化保障水平
(120分)
B1. 教育发展规划
(15分)
C1. 区(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将教育现代化建设列入了本区(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或本级党委、政府其它重要文件中得满分,未列入不得分。
5
提供规划或教育行政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或党委、政府相关重要文件
C2. 区(市)县教育发展规划
教育规划中推进现代化的目标、步骤清楚,措施有力得满分,不清楚酌情扣分。
10
B2. 组织领导保障
(20分)
C3. 按照《决定》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且工作富有成效
按《决定》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履职到位得满分;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但履职不到位酌情扣分,未按《决定》要求成立领导小组不得分。
10
提供成立文件及工作记录
(市)县党委、政府将教育现代化建设任务分解,并纳入目督办对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
.区(市)县党委、政府将教育现代化建设任务分解,并纳入目督办对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得满分,未纳入不得分。
10
提供目督办的年度目标考核方案
B3经费投入保障
C5. 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向“4%”目标靠近
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本地GDP的比例逐步增长得满分,无增长及负增长不得分。
10
提供政府财政决算报告、审计报告、教育经费投入专项材料及其相关制度文本等相关文件,
(55分)
提供公务员、教师工资拔付专项材料,数据经财政、教育部门审核确认,并盖章
C6. 实现了教育经费“三个增长”
实现了“三个增长”得满分,差一个“增长”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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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 依法保证了教师收入不低于或略高于公务员工资水平
本区(市)县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略高于本区(市)县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达到得满分,未达到酌情扣分。
10
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均达到全市中位数,达到得满分,未达酌情扣分。
10
C9. 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
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均达到全市中位数,达到得满分,未达酌情扣分。
10
B4. 学校安全保障
(30分)
C10. 建立校舍安全档案和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应急机制
有健全的校舍安全档案;“两证”(国土证、房屋产权证)齐全得5分;安全管理有制度、机构责任明确,落实到位得5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校舍维修;专项维修资金到位;无危房,无不安全设施,无安全事故发生得5分。
15
提供相关资料、提供制度文件,提供检查、维修记录及施工文件,到校进行抽查
C11. 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
卫生管理有制度、机构责任明确,落实到位得4分;定期进行卫生检查,无卫生事故发生得4分。
8
提供本区(市)县的制度文本,临时随机抽查学校
C12. 校园周边环境无污染、无不健康、不安全场所
视现场考察情况酌情给分。
7
临时随机抽查学校周边
A2
教育现代化资源配置水平
(85分)
B5 教师队伍
(50分)
C13. 生师比
达到《教育部关于贯彻<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教人[2002]8号)的标准。达到得满分,未达酌情扣分。
10
分别提供区(市)县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专任教师数和学生人数及其比例
C14. 校长专业化水平
中学校长:本科及以上达90%,高级职称达80%,特级校长若干名;小学校长:本科及以上达80%,中级以上职称达90%;班子配备结构合理,符合任职要求;校级干部按相关要求参加职后干部培训;达到得10分,未达酌情扣分。
10
提供相关材料
C15. 教师专业化水平
高中教师:本科学历达90%以上,其中研究生学历达到5%以上,新进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100%;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达80%以上,新进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90%以上;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80%以上,新进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100%;幼儿园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60%以上。以上达到得10分,未达酌情扣分。
10
提供相关材料
C16. 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
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50 %得满分,35%—49%得8分,25%—34%得5分,低于25%不得分。
10
提供相关材料
C17. 教师培训程度
教师年培训时间100学时,其中校本研修占50%得5分。确保区(市)县有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并满足工作需要。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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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相关材料(含规范性培训和各类灵活性培训共计100学时)
B6 教育信息化
(35分)
C18. 信息化教育环境
校园网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