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学校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篇一:
学校考勤制度执行细则为更好的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办学效率和工作质量,依据九台市教育局【2017】88号文件有关人事管理的规定,经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以下考勤工作执行细则:
1、全体教职工要牢固树立以学校工作为重的思想,必须坚持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或有病及时请假的原则;
2、实行日签到制度,学校设有指纹签到机,不及时签到者视为迟到;
3、不签到、迟到、早退,每次扣款5.00元;
4、临时病事假每天扣款30.00元(有病住院治疗的按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5、临时外出凭假条到门卫登记,外出回来后需及时到分管领导处消假,临时假每月累计不超过4小时,不扣款,每大于等于4小时,合事假0.5天,扣款15.00元,以此类推累计;
6、私自外出不请假或旷职,每天扣款50.00元;
7、病事假不超过三天的,向主管部门副校长登记手续请假,一次性超过三天(含三天)的直接向校长请假,并凭假条到主管部门办理;
8、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当年评优不与考虑,超过30天的年末结构工资评定为末档;
9、班子成员直接向校长请假,凭假条到主管部门办理,其他人员一律向主管部门请假;
10、教师旷节扣款10.00元,情节严重造成事故的另行处理;(辅导课不上不扣款但扣分)(体育、信息技术课不能正常上课,必须到班上好室内课,准备好讲课内容);
11、教师中午吃饭时间必须按正常作息时间进行,不得提前;
12、学校召开集体会议,无故不参加的扣款10.00元,迟到扣款5.00元;
13、九台市以外(含九台)通勤教师,周末回家乘坐最晚车,周日返回或周一上班之前必须到校签到,否则视为迟到、早退或事假,一并累计处理;
14、婚丧嫁娶及产假、盖房子等按人事规定执行;
15、设立学期考勤奖,实行月累计公示、期汇总制(奖金根据年度情况另订);
16、酒后不能进校园、更不能进课堂,回家休息(视为半天事假,扣款15.00元);
17、哺乳期内教师,给孩子哺乳假,每次限定一个小时内,不做事假处理。教师子女放学后由相应部门组织看护到下班,并由教师本人接送回家;
18、门卫室必须凭假条方可允许校内人员出入,并记录好出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