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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中心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1449388646 2012/6/19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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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中心管理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销售中心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 迟到处理:
1)销售中心所有工作人员每天必须在08:50分之前到达销售现场并即时电子考勤,超时即作为迟到处理;
2)迟到在15分钟之内处理方式为当月工资中扣罚人民币10元;
3)迟到超过15分钟、在一小时以内的,除按照迟到处理之外,并开具备忘录一张,罚款RMB50元;
4)迟到超过一个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5)凡当月累计迟到超过3次以上者,除按照迟到处理之外,则开具备忘录一张,罚款RMB50元;
6)迟到严重者,可作除名处理;
7)发现有代他人考勤或请他人代为考勤打卡者,一经查核,可作除名处理;
2. 早退处理:
1) 案场人员在未到下班时间之前私自离开案场,视为早退;
2) 早退人员则记旷工一天;
3. 旷工处理:
1)案场人员无故未到岗,记旷工一次;
2)累计三次旷工即可作除名处理。
:
凡外出人员,在外出之前须填写《外出登记表》,并由经理签字确认方可外出(若经理不在现场,则由组长代签),返回时,须注明返回时间,否则按照矿工处理。
:
凡案场人员可当天申请病假,但事后须填写请假单,并出具病例卡及就诊记录;否则按照矿工处理。
:
1)凡请事假必须提前一至三天,由案场经理或上级领导批准;
2)事假不能当天申请;
3)三天以上事假须报请部门总监级以上批准。
二、案场人员规范

1)案场人员在8:50—8:55之间为着装准备时间;
2)案场人员必须着标准制服上岗;
3)案场女性员工必须化淡妆,长发必须束起,不能佩戴太过夸张的耳环及项链,手上最多只能佩戴一枚戒指,不能涂抹太过妖艳的指甲油;
4)员工工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衬衣必须经常更换及洗熨;
5)所有员工必须穿深色办公鞋,每天擦鞋油,保持鞋面整洁;
6)案场员工上岗必须佩带由公司统一制作的胸卡或工号胸牌。

1)案场员工不得在公共区域化妆,不得将私人物品摆放在公共区域;
2)不能在上班时间吃零食,违者处以20元备忘录;
3)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业务员在前台接待,不得出现与专业无关的书籍或报刊,违者处以20元备忘录;
5)案场前台接待员工,必须在客户进门时全体起立,并同时说:“欢迎参观!”;
6)接待客户时必须手持Sale’s Kit,并面带微笑;
7)当需与客户坐下洽谈时,应先为客户拉开座椅,并示意请坐,等客户落座后方可坐下,员工必须只坐座椅的三分之二,挺胸立腰,手放于桌上,面带微笑,平视客户;
8)当员工接待完毕,客户离座时应先将客户座椅放回原位,并送客户至售楼处门口,此时,前台人员必须同时起立,并说:“谢谢光临,请慢走!”;
9)案场员工接听电话必须在铃响三声内接起电话,并说:“公园大道,你好!”,并做好接听记录。
10)工作中因事离岗须事先报请上级并获得上级批准,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一经发现,视情节可作50元备忘录或旷工处理。
:
1)客户进门员工接待时,必须先填写客户接待表,其他员工将填写完的登记表交至案场助理处,由案场助理进行电脑登记;
2)案场助理将输入完的登记表归档,并将会员卡送到业务员手中,由业务员交给客户;
3)销售人员不得挣抢客户,否则可作除名处理。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