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义乌市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省妇联《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09〕16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城乡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工作,提高我市城乡妇女“两癌”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率,降低死亡率,提高城乡妇女健康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健康宣传教育和“两癌”检查等健康促进方式,提高“两癌”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率,提升广大城乡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城乡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二)年度目标
-59岁城乡妇女进行一次“两癌”免费检查,检查率≥90%。
“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以上。
二、项目对象和内容
(一)项目对象
义乌市户籍35-59岁适龄妇女,所有接受“两癌”检查的对象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项目内容
:包括盆腔检查及白带常规检查。
:包括取材、涂片、固定、染色以及采用巴氏分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为提高阳性发现率,在充分告知情况下,有条件的个人可做宫颈脱落细胞的液基细胞学检查(自费自愿选择)。
:对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结果阳性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阳性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
:对乳腺临床检查可疑者和高危人群(年龄大于或等于50岁或有乳腺癌家族史等人群)进行乳腺彩超检查。
:对乳腺彩超检查可疑或阳性者,进行钼靶X线检查。
:项目管理方法、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制度和具体要求等,如项目工作计划、信息上报和相关要求,财务管理的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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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病理、超声检查、钼靶X线检查、临床检查方法及诊断标准等)。
、彩超检查、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影像标准、检查报告填写要求等。
“两癌”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
三、项目组织和实施
(一)组织管理
,成员由市卫生局、市妇联、市财政局共同组成(办公室设于卫生局),负责“两癌”检查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评价等工作。
,两部门密切合作,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实施。
(办公室设于市妇幼保健院),负责“两癌”检查的人员培训、推广适宜技术、开展项目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等工作。
。
(二)机构职责
,制定义乌市“两癌”检查工作计划和流程;成立“两癌”检查工作组,专人负责;做好相关登记,收集签署后的《“两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建立“两癌”检查档案;由具备资质的“两癌”检查医生进行检查;进行可疑病例随访;对检出的可疑病例,进一步明确诊断,及时治疗;负责提供健康教育、咨询;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开发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组织专家进行“两癌”检查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做好阳性人员的随访。
(街)妇联及镇(街)中心卫生院:广泛宣传“两癌”检查的重要意义和防治知识;登记辖区内符合检查条件的适龄妇女,发放《“两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组织和安排受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各单位应结合农民健康体检简化检查流程,方便群众检查;协助妇幼保健院将检查结果及时告知受检妇女,并随访可疑病例的诊断治疗情况。
(三)信息管理
市妇幼保健院应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按月、按季度汇总数据上报。
四、经费管理
(一)市妇幼保健院定期向市卫生局报送检查人数和检测项目等情况,经卫生局、财政局审核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将专项补助资金按工作量拨付。宫颈癌检查人均经费49元/人,乳腺癌检查人均经费60元/人,检查项目内容及成本测算具体见附件4。
(二)市卫生局及市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管理和监督,项目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截留、挤占和挪用。一旦发现,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还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积极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