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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李石山 第七章合同内容、形式与解释.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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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李石山 第七章合同内容、形式与解释.ppt

上传人:012luyin 2018/3/3 文件大小:8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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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七章合同的内容与解释
第一节合同的内容
一、合同的内容的含义
合同的内容,作为法律行为,其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作为债的关系,其内容为合同权利义务。
二、合同条款的类型
(一)必备条款与非必备条款。
1。必备条款又称为主要条款,是指根据特定合同性质及当事人的约定所应具备的条款,如果缺少这些条款合同是不能成立的。
《合同法》第12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思考:如何理解“一般包括”?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解释》(二)第1条)
合同主要条款的来源包括:一是法律的基本规定;二是根据合同的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三是当事人特别约定必须具备的条款。
2。非必备条款又称为合同的次要条款或者称为合同的普通条款,是指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条款。即使合同不具备这些条款也不应当影响合同的成立。
必要条款与非必备条款的区别主要在于:
(1)对合同成立的影响不同。必备条款决定合同的成立。
(2)能否通过合同解释规则来填补合同的漏洞。在非必要条款缺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合同解释规则来进行解释。
(二)明示条款和默示条款
所谓明示条款,是指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所约定的条款。
所谓默示条款,是指合同本身虽未规定,但在纠纷发生时由法院确认的,合同中应当包括的条款。
1。根据合同的性质和目的所确立的条款。
2。根据交易****惯所产生的默示条款。
3。根据法律所规定的默示条款。
(三)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后面专门介绍格式条款)
第二节合同的解释
一、合同解释的含义
广义的合同解释,是指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的含义所作的分析和说明。
狭义的合同解释专指有权解释,即受理合同纠纷的法院或仲裁庭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的含义所作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分析和说明。
合同解释之所以需要,是因为合同中存在着许多歧义和空白。
练****br/>[例]甲企业因基建需要竹签,与乙厂签订了一供货合同。合同约定,乙供应甲竹签100捆,每根竹签单价1元,未约定总价。乙如约按惯例供应竹签100捆根。甲企业以自己认为每捆竹签为10根,现每捆竹签为100根为由,主张变更合同,乙企业反对,双方发生纠纷。对此纠纷应如何处理?( )(2000年,单选题) A。按重大误解处理 B。按合同解释处理 C。或按无效合同处理,或按合同解释处理 D。按无效合同处理
答案:B
二、合同解释的目标与方法
合同解释的目标: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又称主观主义或者意思论的解释方法,指优先考虑当事人共同意图的解释方法。
。又称客观主义或者表示论的解释方法,指优先考虑用来表达意思的词语的外部事实的方法。
三、合同解释的原则
一般认为,我国合同解释的原则:以合同文义为出发点,客观方法结合主观方法为原则。
合同解释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对用语按照通常的理解进行解释。
合同法第12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例]如双方在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人拖欠两个月的房租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后来承租人因两个月没有交纳房租共1万元,出租人单方通知承租人,根据租赁合同规定,鉴于承租人已经违约,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认为其先前曾经向出租人交付押金1万元,而每个月的房租为5千元,两个月加起来正好是1万元。因此必须先扣除押金以后才能进一步计算是否拖欠租金的问题,由于押金可以直接与房租相抵,所以其并没有构成违约。问:承租人是否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