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茶山镇中心区及部分道路下水道养护工程
采购要求
茶山镇中心区及部分道路下水道养护工程基本要求
第一章、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茶山镇中心区及部分道路下水道养护工程
第二章、具体项目包括:
(一)下水道市场化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如下:
市场化管理的下水道范围包括:
路名
管渠长度
范围
备注
石大路
起点:莞龙路路口终点:东部快线与石大路交界
道路两旁所有排水系统
中标后,承包者自行将管渠规格、数量、走向、自行检查、测量并形成电子文件。
(莞龙路排水将进行改造,其流经京山侧的大暗渠待市统一完成后,另行确定)
环城路
起点:莞龙路路口终点:茶山中学门口
道路两旁所有排水系统
方中路
起点:石大路终点:环城路(包括:中心小学周边道路\茶京路约300m)
道路两旁所有排水系统
莞龙路
起点:博头村终点:环城路(另包括南桥部队路段)
道路两旁所有排水系统
茶南路
起点:石大路终点:金山路
道路两旁所有排水系统
安泰路
起点:石大路终点:增卢大路
道路两旁所有排水系统
中心区
详见界线范围示意图
界线图内(街、巷、道路)所有市政排水系统(明渠)
备注: 1、当服务范围内的管渠情况与文件不相符时,以实际为准;
清淤:对流沙井、检查井、沙井、集雨井及下水管道进行清淤;
巡查雨水箅和井盖:每天巡查雨水箅和井盖缺失情况,发现有丢失、被盗或损坏等对群众生命财产构成安全隐患的,即时设置安全维护、警戒标志等措施(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二)、投标单位或应邀单位的规定及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一支专业清通下水道的管理队伍,并配置足够的清通设备。投标单位提交的证明具备履约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验证后退还。
投标单位提交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在近3年来排水管渠管道清淤维护服务业绩(附主要项目合同复印件、验收证书、业主评价意见)和能证明中标后履行合同的文件(在东莞市范围内至少有两项30万元以上的下水道清淤保养服务的政府项目)****政府项目:指政府财政出资,政府部门、城市管理局、市政管理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市建设管理等行政单位为建设单位或发包单位的工程项目。
投标单位履行合同所使用的专业设备的介绍,附主要机械设备(高压水力清洗车、吸污车、红外线探测拍照仪器、
密封运输车、空气质量检测仪器等)的行驶证、购买发票、及设备全身照片等证明材料。由建设及相关单位对投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证实.
投标单位履行合同所需的管理和安全监督人员的资历、工作履历等文件。
投标单位针对本次招标,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与自身情况制定的清淤维护方案。
第三章、下水道养护的规定及要求
1、发包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对下水道养护每月组织不定期检查,检查标准按验收标准《茶山镇雨水污水管道查检评分表》或《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T68-2007)的要求进行。发包单位保留对上述标准的修改权。承包单位可向发包单位提供下水道验收标准,经发包单位同意后,可按此进行自我检查,在该标准中列明具体养护模式和投入本项目(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技术操作规范)要求的机械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