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西省普通初级中学督导评估方案
(试行)
江西省普通初级中学督导评估方案(试行)目录
一、使用说明………………………………………………………………………………………… 2
二、江西省普通初级中学督导评指标体系………………………………………………………….6
(一)办学设施与经费………………………………………………………………………….6
(二)学校领导与师资队伍…………………………………………………………………..12
(三)学生管理…………………………………………………………………………………15
(四)德育………………………………………………………………………………………18
(五)智育………………………………………………………………………………………22
(六)体育卫生………………………………………………………………………………..26
(七)美育………………………………………………………………………………………29
三、工作用表……………………………………………………………………………………….. 31
一、使用说明
为依法引导和规范普通初中学校的发展,保障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全面科学地评价普通初中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根据教育部
《关于加强基础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国教督[2001]5号)和原国家教委《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修订稿)》(教督[1997]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此督导评估方案。
(一)督导评估的目的
督促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履行职责,转变职能,加强领导,创设条件,办好每所学校;督促、指导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改革,优化学校管理,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化、标准化办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激励学校比进步、上档次、求发展,争创先进,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全省初中教育均衡发展;引导社会、家长用正确的标准评价学校的办学水平,关心和支持学校工作。
(二)督导评估的原则
1、方向性原则。指导思想、指标设定、权重分配、结果处理等都要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2、科学性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保障指标体系的实用性和可行性,改进督导评估的方法,做到科学、合理、客观、公正。
3、民主性原则。重视学生、教师和学校在评价过程中的作用,充分发扬民主,使评价成为教育督导机构、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过程。
4、发展性原则。对学校、教师以及学生的评价不仅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发展和变化过程,找出差距,激发内部活力,达到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目的。
5、实效性原则。要坚持求真务实,不断改进评价方法和技术,优化评价程序,坚持多渠道、多角度获取信息,重视信息的深加工,在强化监督的同时加强指导,注重发挥引导功能。
(三)督导评估的内容
普通初中督导评估分办学条件督导评估和办学水平督导评估两个阶段。办学条件督导评估的内容为办学设施与经费、学校领导与师资队伍两个方面;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的内容为办学设施与经费、学校领导与师资队伍、学生管理、德育、智育、体育卫生、美育等七个方面。
(四)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1、《江西省普通初级中学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将办学设施与经费、学校领导与师资队伍、学生管理、德育、智育、体育与卫生、美育等七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等级量化,确定了评分系数。每一个指标都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C等级为合格标准,是对学校办学水平的最基本要求;B 等级考虑了在合格的标准上有所提高和发展;A 等级考虑了基础教育现代化的要求,并突出了学校个性化发展和办学特色;没有达到 C等级的为 D等级,即为待定级标准。
《指标体系》将办学设施与经费、学校领导与师资队伍、学生管理、德育、智育、体育卫生、美育等七个方面的满分各设为100分。每个方面根据得分多少分为A、B、C、D四个等级。90—100分为A级,80—89分为B级,60—
79分为C级,59分以下为D级。
2、办学条件督导评估。办学条件督导评估只采用办学设施与经费、学校领导与师资队伍两个方面内容的C级标准(),两个方面均达到90分以上为合格学校,否则为不合格学校。
3、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按七个方面分别计分,但不累计总分。通过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全省普通初中分为四级:即A级、B级、C级和待定级学校。七个方面均达到C级及C级以上标准的为C级学校;七个方面均达到B级及B级以上标准的为B级学校;七个方面均达到A级标准的为A级学校。
(五)督导评估的组织实施
1、普通初中办学条件督导评估,由县级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全省所有初中学校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