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门市2008年新教师试用期
公共课培训计划
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的精神,为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设一支新型的教师队伍,根据我市的实际,特定江门市2008年新教师试用期培训计划。
一、培训对象:
1、2008年毕业分配到小学、中学(含高中)职中、中专、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新教师。
2、2007年度已分配教育系统工作,未参加试用期培训的新教师。
二、培训内容、形式:
根据国家规定,新教师在试用期一年内,不少于120学时的在职继续教育,其中公共课40学时,专业课40学时,教育实践40学时的培训任务。
1、培训内容
序号
科目
课程性质
学时
备注
1
新世纪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必修
8
2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必修
16
3
教育技术技能基础
必修
16
4
中小学班主任理论实践
选修
8
5
学科专业
必修
40
分专业分层次进行
6
教育实践
必修
40
以校本为主
2、形式:
新教师试用期,公共课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为主,专业课按照实际情况采取专业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相结合。教育实践以校本培训的形式进行。
三、培训时间安排:
培训时间:从新教师参加工作起至2009年6月结束。与本年度试用期时间同步。
各市、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结合当地实际,具体制定培训计划,并于2009年2月23日前将计划及“江门市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报名表”(附表2)报送到江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及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部,再由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各市、区上报的计划,选派主讲教师前往上课。专业课培训由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按照专业实际人数制定计划另行通知。小学新教师培训,原则上由各市、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若人数较少,可与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协商,合并中学新教师培训。
四、要求:
1、新教师试用期培训,是新教师一年试用期后转正定级重要依据,为此,新教师必须参加试用期培训。
2、新教师在试用期培训中,必须出满勤,并依时完成考试、考查或考核。
3、新教师在一年的试用期内,在任职单位必须完成所规定的教学和教育任务,要勇于承担任职单位安排的教学、教育工作。
4、新教师在一年试用期培训结束时,须上交个人试用期总结,同时填写好“江门市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校本培训教学教育实践考核登记表”,任职学校加具意见,于2009年6月30日前上交培训单位,由培训单位统一发给“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册”,同时登记培训成绩学时学分。
五、收费标准:
学费:150元,教材资料费:65元。
附:表1,江门市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学员登记表
表2,2007年新教师试用期培训报名表
表3,江门市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校本培训教学、教育实践考核登记表
江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联系人:李卫华电话:3503921
传真:3503920 邮箱:lwho111@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部,联系人:邵老师电话:3508206
传真:3508205 邮箱:jmszd2008@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部
2009年2月16日
附表1
江门市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
学员登记表
编号: 填表时间: 年月日
姓名
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