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二章: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法律责任、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
本章主要内容:
CPA职业规范体系
法律责任
审计程序
审计方法
2006年2月,中注协重新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48项,并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有22项是新拟订的,26项为对原来审计准则的修订。这48项执业准则的具体内容可以从中注协网站上查找(中注协网站)。
这些准则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规范体系的建立起了重要的作用。
第一节:CPA职业规范体系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应当遵循职业规范。而CPA的职业规范体系包括以下4个方面:
独立审计准则
CPA职业规范体系职业道德准则
质量控制准则
后续教育准则
学习CPA的职业规范体系所参考的法规如下:
《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审计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
《审计质量控制准则》
《审计职业道德准则》
《审计后续教育准则》
一、独立审计准则
独立审计准则又称独立审计标准(Auditting Standard),也称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或民间审计准则。它是CPA执行审计业务、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和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标准。在审计发展史上,最早出现的审计准则就是独立审计准则,在此基础上,有些国家和组织又建立了政府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准则。
国际审计准则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下的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负责制定的,属于独立审计准则,其影响最大。
美国是颁布独立审计准则最早的国家,无论是国际审计准则的制定,还是其他各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建立都受了美国的独立审计准则的影响。
独立审计准则为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业务建立标准和指南,是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CPA在执行独立审计业务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是衡量CPA审计工作质量的权威性标准。
中注协从1994年10月开始组织起草独立审计准则,并从1995年1月开始陆续分批公布了许多具体审计准则和实务公告,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其中,独立审计准则又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的核心部分。
独立审计准则的框架:
独立审计准则由三个层次构成:
1)独立审计基本准则(是对注册会计师的资格条件和执业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制定具体准则、实务公告和规范指南的基本依据)——总纲
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分为一般准则、外勤准则和报告准则(见下页)。
2)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和独立审计实务公告(是对CPA执行各项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具体规范和CPA执行各项特殊行业、特殊目的和特殊性质的审计业务的具体规范)——具体规范
从1996年1月至2003年末,中注协已公布了28个独立审计准则,10个独立审计实务公告。
3)执业规范指南(是对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实务公告的解释和补充说明,为CPA执行各项审计业务提供可操作的指导性意见)——操作指南
从1996年1月至2003年末,中注协已公布了5个执业规范指南。
从权威性看,第一、二层次的准则属于法定要求,必须执行;而第三层次的准则属于非法定要求,不强制执行。
从1996年1月1日起,现已分五批陆续公布和实施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和审计实务公告详见中注协网站。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的框架和内容
一般准则外勤准则报告准则
对审计目的
审计人员资格
条件和行为、
审计责任和
会计责任等
内容加以明确
主要明确审计人员
在执行会计报表
审计过程中
应遵守的准则
主要规定审计人员
在编制审计报告、
选择表达方式和
记录必要事项时应
遵循的准则
案例:深圳中天勤在银广夏事件中违反的审计准则
背景:,,。
在银广夏事件中,作为公众利益受托人和看护者的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究其原因,主要是违反了相关审计准则。
1)编制银广夏合并报表时,未抵消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也未按股权协议的比例合并子公司,从而虚增巨额资产和利润。
这违反了原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5号——合并会计报表审计的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