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体育系体育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胜任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训练和竞赛工作,并能从事学校体育科学研究、学校体育管理及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
一、专业培养目标
二、培养规格要求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领会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熟悉国家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掌握学校体育教学、健康教育教学、体育锻炼、运动训练和竞赛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较强的自学能力、社会适应能力。
(三)了解学校体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以及体育科研的发展趋势;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并具有从事体育科学研究的能力。
(四)掌握一门外国语和一门计算机语言,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具有运用计算机的基本技能。
(五)具有良好体育运动素质,特长突出;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六)具有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情感与能力。
四、主干课程
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学校体育学、体育心理学、体育教学论、田径、体操、武术、篮球、排球、足球等。
三、主干学科
教育学、体育学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本专业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有:入学教育、军事训
练、实验课程、课程设计、社会实践、就业指导、
毕业教育、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等。具
体安排和进行方式见附表一、附表四。
六、学制
四年,修业年限3~6年。
七、学位授予
教育学学士学位。
八、毕业学分要求
毕业最低课内总学分为142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35学分;专业基础课:50学分;公共选修课:10学分;专业选修课:47学分。公共基础其他课程:。实践教学环节:26学分。总计:。
(一)课内总学时为2545,其中公共基础课568学时;专业基础课975学时;公共选修课160学时;专业选修课842学时。
九、教学计划有关说明
(二)专业选修课程的选课要求:
1、体育教学训练方向
⑴每名学生在主项提高课(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体操、
武术、健美操、体育舞蹈等8门教学理论与实践课程,5~7学
学期,216学时,)和副项提高课(田径、篮球、排
球、足球、体操、武术、健美操、体育舞蹈等8门课程,第5
学期,54学时,)中分别限选1门课程,不得重复选
修。
⑵其它理论课程,第四、第五学期开课,限选3~4门,6学分。
2、社会体育方向课程:第四学期开课,限选2门,4学分。
3、体育保健康复方向课程:第六学期开课,限选2门,3学分。
4、民族传统体育方向课程:第七学期开课,限选1门,2学分。
5、无方向专业选修课程
⑴理论课:第三~第七学期开课,限选5门,10学分。
⑵实践课:①球类(乒/羽)课程,第四学期开课,;为限选课程。
②太极拳、软式排球、手球、散打、跆拳道等5门课程,第6学期开课,3学分;每名学生限选2门课程。
③保健气功、拳击、定向运动等3门课程,第七学期开课,;每名学生限选1门课程。
(三)公共选修课:限选5~7门课程,10学分,160学时。
(四)专业术科各类选修,每门课程一个小班最低限报15人。各课程报名人数低于规定的低限,该课程不开;学生应重选其它课程。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该规定报名数的上限(25人),超出的人数达到最低限,可开设二个选修班,达不到最低限,由开设课程的教研室决定。
(五)本计划2009年开始执行。(以上内容参照《滁州学院关于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院行〔2009〕18号文件精神,进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