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作业环境及人员行为的安全管理
作业环境的安全管理
防火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往往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l)有可燃物质。不论固体、液体或气体,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发生剧烈反应的物质,均可称为可燃物质。如碳、氢、硫、钾、木材、纸张、汽油、酒精、乙炔、等。
2)有氧化剂,即通常所说的助燃物质。如空气、氧气、氯气、氨酸钾以及高锰酸钾等。3)有点火源。即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能源。如明火焰、烟火头、电(气)焊火花、炽热物体、自然发热物等。 所以只要使以上三个条件中的任何~个条件不具备,就可以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发生事故以后,如果已经采取了限制火灾发展的措施,火灾便会得到控制,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就会减少。
防止火灾措施
就是在火灾发生之前,预先防止火源点燃的措施,是一种最根本的防火措施,这种措施是把有起火危险性的物质以及具有点火能量的着火源,有效地、恰当地进行管理使它们无迭造成起火条件。
l)易燃易爆场所如甲类仓库、气瓶房、锅炉房等要害部位严禁烟火,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2)对火灾爆炸危险较大的厂房内,应尽量避免明火及焊割作业,最好将检修的设备或管段拆卸到安全地点检修。当必须在原地检修时,必须按照动火的有关规定进行。
3)在积存有可燃气体或蒸汽的管沟、下水道、深坑、死角等处附近动火时,必须经处理和检验,确认无火灾危险时,方可按规定动火。
4)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禁止使用明火烘烤结冰管道设备,宜采用蒸汽、热水等化冰解堵。
5)对于混合接触能发生反应而导致自燃的物质,严禁混存混运;对于吸水易引起自燃或自然发热的物质应保持使用贮存环境干燥;对于容易在空气中剧烈氧化放热自燃的物质,应密闭储存或浸在相适应的中性液体(如水、煤油等冲储放,避免与空气接触。
6)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还应做好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9)易燃易爆场所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鞋帽,严禁穿钉子鞋、化纤衣物进入,操作中严防铁器撞击地面。
10)对于有静电火花产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提高环境湿度,可以有效减少静电的危害。
11)可燃物的存放必须与高温器具、设备的表面保持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高温表面附近不宜堆放可燃物。
12)不能用水扑灭电气火灾,因为水可以导电,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也不能用水扑灭比水轻的油类火灾,因为油浮在水面上,反而容易使火势蔓延。
防爆
国家标准《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将爆炸危险场所划分为三类八级。
第一类是有气体或蒸汽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分为三级:
Q1级场所:在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Q2级场所: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Q3级场所;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但可能性较小的场所。 第二类是有粉尘或纤维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分为两级:
G1级场所:在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院
G2级场所: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第三类是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分为三级。
HI级场所: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贮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其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H2级场所: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悬浮状、堆积状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致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H3组场所:有固体可燃物质并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上述分类分级,主要着眼于防火,为公安消防部门所经常使用。
防爆
爆炸极限的概念 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气或可燃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并非任何混合比例下都可以爆炸,而是固定浓度范围的,不同可燃物有不同的固定浓度范围。这一固定范围通常叫该物质的爆炸范围或爆炸极限,通常用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气、可燃物粉尘在空气中的体积百分数表示。能够产生爆炸的最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最高浓度为爆炸上限。
爆炸事故预防
火源的控制与消除 明火 工业生产中的明火主要始生产过程中的加热用火、维修用火及其它火源。 加热易燃物质时,应尽量避免采用明火而采用蒸汽或其他载热体。如果必须采用明火,设备应严格密闭,燃烧室应与设备分开或妥善隔离。 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车间内,尽量避免焊接作业,进行焊接作业的地点要和易燃易爆的生产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如需对生产、盛装易燃物料的设备和管道进行动火作业时,应严格执行隔绝、置换、清洗、动火分析等有关规定,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 汽车的排气管喷火,都能引起可燃物的燃烧、爆炸。为防止汽车的排气管上要安阻火器。
爆炸事故预防
摩擦与撞击 机器的轴承等转动部位的摩擦、铁器的相互撞击或铁制工具敲打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