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3
文档名称:

票据法教程第二章票据行为.ppt

格式:ppt   大小:122KB   页数:53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票据法教程第二章票据行为.ppt

上传人:1136365664 2018/3/21 文件大小:12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票据法教程第二章票据行为.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二章票据行为
教学目的:掌握票据行为的概念、特征;掌握票据行为的有效要件;掌握票据代理;能够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教学重点: 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票据代理。
第一节票据行为 一、概念
票据行为是以发生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一种要式行为。
票据行为的种类:
在汇票有发票、背书、保证、承兑、参加承兑、付款等。在本票有发票、背书、保证、付款等。在支票有发票与背书、付款等。
二、票据行为的特点 (1)要式性
签名盖章,只有签名盖章后该票据行为才发生效力。
书面,不承认口头形式。
记载的内容和书写的格式有特殊的严格的要求。
(2)票据行为的抽象性
基础关系无效或撤销,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
持票人不负证明原因关系的责任。
不得以原因关系或基础关系对抗善意持票人。
(3)文义性
票据行为的内容必须以票据上记载的内容为准,即使票据上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也不允许当事人以票据外的证明方法加以变更。
实务引申:相关法律规定
第四条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4)票据行为效力的独立性
票据行为的独立性(票据行为的独立原则)
在有效票据上的各个票据行为各自独立发生效力,互不影响。
独立性之含义(1)
票据上行为能力人或限定行为能力人的签名,不影响其他人的票据行为的效力。
实务引申:相关法律规定
第六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
独立性之含义(2)
票据之伪造或票据上签名之伪造,不影响真正签名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