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5
文档名称:

盐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实施细则..docx

格式:docx   大小:20KB   页数:1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盐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实施细则..docx

上传人:s0012230 2018/3/24 文件大小:2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盐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实施细则..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附件3
盐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实施细则
(送审稿)
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盐城大市区范围内(包括亭湖区、盐都区、市开发区、城南新区)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细则所称网约车经营者(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规范有序发展网约车。网约车只能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提供服务,运力规模实行动态自主调节,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四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网约车管理工作,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五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符合《网络预约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并按照规定向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服务所在地应当设立与经
营规模相适应的服务机构,服务机构应当在本地工商注册登
记,有固定办公场所(包括停车场地),配备相应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具备开展车辆管理、驾驶员教育培训的条件(办
公场所、停车场地、管理人员等具体要求参照《江苏省出租
汽车客运经营行政许可规范》)。申请时,一并提交以下材料
的原件及其复印件: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办公场所(包括停
车场地)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以及管理人员劳动合同和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
第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从事网
约车经营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作
出行政许可决定,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并签订运营协议,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经营期限、经
营服务管理责任和义务等。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
决定。初次取得经营许可的经营期限为4年。经营期限届满
需继续经营的,应当在期限届满60日前向道路运输管理机
构提出延续经营申请,道路运输菅理机构依法作出是否准予
延续经营的许可决定。
第七条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
许可证》并经有关部门备案、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订运营
协议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第八条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经营许可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18 0日未经营,或者开业后连续1 80日停止经营的,
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注销其网约车经营许可证件。
第九条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并
应当与注册驾驶员达成暂停或者终止协议的一致意见,经批
准同意后向社会公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终止经营的,应
当将网约车经营许可证件交回原许可部门。逾期未办理的,
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告证件失效,记入信用档案。
第十条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区公安部门登记注册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
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
(二)车辆档次高于本地区主流巡游出租汽车,初始裸
车购置价格为本地区主流巡游出租汽车的1. 5倍以上,且发
动机排量不低于1. 8L(含)或者1. 4T(含),或者轴距不低
于2700mm(含);
(三)车辆初始登记年限小于3年,行驶里程小于10
万公里;
(四)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五)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
(六)安装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系统车栽终端
技术要求(JT/ T794) 等规定要求的车载***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视频音频监控设备,并能够与道路运输管理机
构和公安部门管理平台实时对接;
(七)宜使用嵌入式车载服务终端,不得在车内悬挂或
者放置影响行车安全的设施设备,车载服务终端具备线路导
航,驾驶员信息显示、发票打印等功能:
(八)不得喷涂或者张贴出租汽车专用颜色和标识,不
得安装顶灯等专用设施设备。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有要求的,按照规定在车厢内或者其他规定位置张贴统一规格的识别标志;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一条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由网
约车平台公司或者车辆所有人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二)车辆行驶证、购置发票、登记证书、所有人身份
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