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编号:QW-HR-024
第一条目的: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培养人才,公司鼓励员工进行继续教育,为规范相关行为,使继续教育持续、有效的实施,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内容:员工继续教育主要指公司安排或个人申请的厂外培训教育活动,不包括公司内部的培训教育,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公司安排,因工作需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公司领导直接安排的外部培训;
(二):个人申请,个人因工作或自身发展的需要,申请参加的各类继续教育,包括:
1、办理上岗证、资格证等;
2、参加职称晋升考试;
3、参加与本职业相符的短期专业培训;
4、员工自行参加各类培训班学****br/>5、学历教育。
第三条基本规定
(一):副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可优先参加外训。
(二):各部门可以部门为单位申请参加外训。
(三):在公司服务6个月以上的员工可申请个人参加外训。
(四):在公司工作期间参加学历教育的毕业后公司按比率支付学费。
第三条操作方法
(一):外训管理
1、外训费用超过相应标准的,培训前必须与签订培训协议,就培训费用分摊、培训后服务年限等内容做出约定。
2、费用标准:普通职员500元以内、副主管/主管级1000元以内、副经理/经理级以上2000元以内。
3、服务年限标准:以超出标准费用部份对应相应年限;
超出费用
服务年限
1-500元
6个月
501-1000元
1年
1001-2000元
2000元以上
2年
接受培训的员工在约定服务年限终止前自愿离职或因表现不良被解雇的,公司将从其工资中扣除支付的培训费用。支付金额计算方式为:
支付金额= (培训费用/合同月限)× 未履行月限
举例说明:普通员工张三,申请07年9月1日参加外训,培训费为800元,培训后的服务年限为800-500=300元,对应年限为6个月;
张三如果在08年1月提出离职(培训后只服务了4个月),公司将扣除:800/6×(6-4)=267元。
因公司发展需要或战略调整被裁员的员工不需要承担培训费用。
4、未经批准参加外训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5、培训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如在公司支付费用后申请人缺席者,费用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二):学历教育管理
1、员工参加的学历教育必须是国家承认的正规院校所开设的项目。
2、根据员工提出申请时的工作年限(毕业年份-入职年份)来按比例支付学费;
工作年限
支付比率
3年
10%
4年
20%
5年
30%
6年
40%
7年
50%
8年
70%
9年
80%
10年及以上
100%
支付金额= 学费× 支付比率
举例说明:员工李四,于2003年入职,在07年参加中山大学***本科学****学费共计15000元,2010年获得毕业证,申请公司支付学费,工作年限=2010-2003=7年,对应支付比率50%,支付金额=15000×50%=7500元。
3、员工需在报名后将全套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登记备案,并保存好学费发票,待获得毕业证后,公司依提供的发票金额按比例支付学费。
课程研修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如对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由个人承担所有责任,占用工作时间的按考勤扣发工资。
未及时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