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DB15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2004-05-01实施
2004-02-29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builing fire service test in Autonomous Region Inner Mongolia
DB15 /353—2004
代替DB15/353-2000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C82
15333-2004
目次
前言 III
1 总则 1
范围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检验项目类别 1
检验规则 1
2 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 3
系统形式 3
布线 3
火灾探测器 5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7
火灾报警控制器 8
火灾显示盘 10
系统接地 12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12
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 14
消防供水 14
报警阀组 18
管网 21
系统试压 25
系统冲洗 25
喷头 25
报警控制装置功能 27
报警阀功能试验 27
系统联动试验 28
室内消火栓系统 28
4 气体灭火系统 30
灭火剂贮存容器 30
集流管 31
选择阀 32
阀驱动装置 32
灭火剂输送管道 33
喷嘴 35
安全要求 35
系统控制与操作装置 35
系统功能试验 36
5 泡沫灭火系统 37
泡沫液储罐 37
泡沫比例混合器 38
泡沫发生装置 38
消防供水 39
管道、阀门、消火栓 39
系统功能试验 41
6 防火卷帘、防火门系统 42
防火卷帘 42
防火门 46
7 防排烟、空调通风系统 48
机械防烟系统 48
机械排烟系统 49
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 50
8 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51
火灾应急照明 51
疏散指示 51
9 消防通讯、火灾事故广播和火灾警报装置 52
消防通讯 52
火灾事故广播和火灾警报装置 53
10 消防电梯 54
消防电梯的设置 54
消防电梯的性能要求 55
消防电梯的控制功能 55
11 消防供电 55
消防电源 55
消防配电线路 56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与DB15/353—2000《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总体编排和结构按GB/—2000 进行修改;
——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消防供水、喷头的检验要求(、、;、、)进行了修改;
——对气体灭火系统的系统控制与操作装置的检验要求(;)进行了修改;
——对泡沫灭火系统的固定式消防泵组(;)进行了修改;
——对防火卷帘、防火门系统的防火卷帘控制装置的检验要求(;)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由内蒙古公安消防总队提出。
本标准由内蒙古公安消防总队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第十七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利群韩利张树旗。
本标准所代替的DB15/353 于200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首次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总则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中: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防火门系统,防排烟、通风和空调系统,火灾事故广播、警报装置和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电梯,消防供电,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等消防设施安装、施工质量的检验要求、检验类别、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中消防设施的检验,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爆炸危险场所的消防设施检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