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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015年度集体协商档案资料
乳山市总工会
2015年3月
2015年度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明白纸
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是指企业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行为。因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政府工资指导线每年都做调整,因此工资集体协商每年开展一次,一般为每年的三月份开展。
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在我市主要分三个层面:一是省市驻乳单位、市直属企业,无论职工人数到少,都要就职工工资进行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并将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资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审查备案(市人社局后楼一楼东,电话:6655524,下同)。二是市直大系统企业,无论职工人数到少,都要就职工工资进行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并将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资料报送主管局工会,并主管局工会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审查备案。三是镇(街)企业,在由镇总会代表辖区所有职工与辖区所有企业协商并签订区域性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的基础上,职工人数50人(含50人)以上的企业,都要就本企业职工工资进行集体协商,并单独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并报送镇总工会,由镇总工会将区域性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资料和辖区各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资料,到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审查备案。
协商过程:
1、提出要约:由企业工会代表所有职工向企业行政提出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要约
,职工方协商代表人数可根据企业规模确定,一般为3到7人组成,其中首席代表为工会主席,其他2到6 名代表为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镇街开展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应由镇总工会代表辖区所有企业职工向辖区所有建会企业提出协商要约,职工方协商代表人数可根据辖区建会企业数量确定,一般为5到9人组成,其中首席代表为镇总工会主席,其他4到8名代表为镇和企业工会干部及一线职工代表。
2、答复要约:企业方在接到职工方提出的协商要约后,应在20日内做出同意协商的答复书,企业方协商代表人数与职工方人数对等,一般也为3到7人组成,其中首席代表为企业厂长经理,其他2到6 名代表为人力资源部门等行政人员。镇街开展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应由辖区企业向镇总工会做出同意协商的答复书,企业方协商代表人数与职工方人数对等,一般也为5到9人组成,其中首席代表为辖区最有影响力的建会企业老板担任,其他4到8名代表为其他企业老板代表。
3、展开协商:在企业行政方做出要约答复后7日内,职工方代表和企业方代表要在一起就职工工资问题展开协商,并签订职工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要在企业行政方做出要约答复后7日内,职工方代表和企业方代表要在一起就区域性职工工资问题展开协商,并签订区域性职工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区域性集体合同要有辖区所有建会企业老板签字并盖企业公章。协商要留有协商会议记录,协商会议记录应写清楚协商会议时间、地点、双方参加代表、协商具体过程、达成一致等,并有双方协商代表签名。
4、职代会审查:企业职工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签订后,要及时召开职代会(职工大会)
,向职代会(职工大会)汇报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情况,并由职工代表(全体职工)审议通过职工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镇街要召开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汇报区域性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情况,并由职工代表审议通过区域性职工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会议召开情况要有纸质材料。
5、合同送审:职代会审查同意后,应及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或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审查备案。报送材料为:大系统企业、市直企业、职工50人以上的镇街企业报送要约书、答复书、集体合同送审表、职工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各一式4份;镇街总工会报送区域性集体协商要约书、答复书、集体合同送审表、区域性职工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各一式4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或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审查合格后,将出具审查意见书。
职工50人以上的镇街企业要在签订区域性职工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后,单独开展协商并签订本企业的职工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协商程序同上。
注明:大系统企业、市直企业、职工50人以上的镇街企业需留存的档案资料(7份):要约书、答复书、协商会议记录、职代会(职工大会)审议记录、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送审表、人社部门审查意见书、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文本。镇街总工会需留存的档案资料(7份):区域性集体协商要约书、答复书、协商会议记录、区域性职代会审议记录、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送审表、人社部门审查意见书、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文本。
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适用职工方提出要约)
总经理(董事长):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职工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