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为了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节约用车经费,公司用车采用综合服务部统一管理与派遣的办法。各部门如有公务用车需求,提前两天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综合服务部汇总各部用车需求,协调派车。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用车原则
由综合部统筹协调,充分利用司车出车。
只对公务出差派车,个人私事不派车。
二、司车管理制度
A、车辆管理与调度
1、公司配车由综合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管理,专人对车辆进行日常管理和工作调度,建立车辆使用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详细记录车辆调度、维修、加油、三保、月初里程表数、月末里程表数。
2、公司指定专职司机负责驾驶公司公务用车,司机对驾驶车辆的安全负责。特殊情况下,确需调整驾驶人员时,应取得总经理的批准。
3、严禁公车私用,司机未经办公室安排,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因擅自出车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并且接受公司按制度给予的处罚。未安排出车任务的车辆,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车位,以便调遣。
4、车辆执行长途出车任务时,要服从调度,按时返回,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时,司机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长途出车回司后,司机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车辆调度,严禁在出车途中随意变更行车路线、用车对象或捎办其它事情。
5、公司领导在省内出差需用车辆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由办公室安排。跨省出差不予安排随行车辆。
6、车辆的附带证件及相关资料除按规定由专职司机随身携带外,其余均由院长办公室行政科统一保管。车辆发生转移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
7、如果公司自备公务用车忙不赢,由办公室统一租车。
B、车辆维护
1、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
2、所有车辆一律实行定点维修。车辆出现故障,司机本人又不能及时进行排除者,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后到学院指定维修点维修。换件维修须将换下旧件交办公室留存。不经办公室允许私自维修者,所需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3、整车维修、总成维修及维修预算金额超过1000元者,需经车辆管理人员随同,经指定维修点检验后,方可开具维修单,按规定程序进行维修。
4、指定维修点定期将车辆维修费用进行校对、汇总,依次经办公室、总经理签字确认后交由计财处结算。
5、长途出车途中,车辆出现故障,应及时维护,修理费用经随车领导签字后,交办公室审核登记,按规定程序报销。
C、车辆用油
1、车辆用油由办公室签单,统一定点定量加油。
2、确因特殊情况,无法领到加油单时,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司机可临时签单加油,但应于两日内到办公室补领加油单据,到加油站换回欠条。学院不负责司机所签加油单据的结算。
3、长途出差往返300公里以上确需中途加油,须及时通知办公室,经批准后方可加油。出差归来,经院长办公室核准登记后,按规定程序报销。
D、司机的管理
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
2、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注重思想修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服从领导、安全第一、优质服务意识,养成良好的驾车作风。
3、遵守保密制度,对公司事务做到不该听的不听、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4、坚守岗位,服从调度,根据出车安排准时出车。禁止私自出车。
5、司机出车前应对各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