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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目标责任制.doc

上传人:szh187166 2018/5/29 文件大小:3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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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目标责任制.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响水县城市建设和
市容管理监察大队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充分调动队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目标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政令畅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令行禁止。
(二)自觉遵守行业职业道德守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规定着装,遵守执勤规范,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文明执法。
(三)一级道路管理目标
、黄海路、双园路:
⑴沿街所有门点无超出门窗占道经营和展示商品,悬挂门口的商品一律不准超出卷闸门门框;
⑵无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促销宣传活动,气模、拱门、条幅按审批时间、地点设置,无过期情形;
⑶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和公用设施等处无乱涂写、乱贴的野广告,出现乱涂写乱张贴的野广告必须在上班前进行处理,残损春联要及时清除,橱窗、玻璃门内外铡均不得有带有经营服务内容的广告性文字、图案、标语或标贴;
⑷路段和交通节口无随意经营流动摊点;
⑸门点前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相对集中停放,头尾一致,一律车头统一向外,整齐有序;
⑹门点前行道树、墙壁无私拉乱接,无晾晒衣物,沿街立面不得吊挂、晾晒或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无落地灯箱、广告牌;
⑺残缺店招牌要及时维修更新必须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无未审批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并对大型户外广告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台帐,确保安全;
⑻门点前无碎砖瓦块、烟头、纸屑、瓜皮果壳、包装品等废弃物,无污水;
⑼交通护栏要保持顺直,发现扭曲、倒地、破损要及时维护
⑽经批准的早晚市摊点和疏导点摊点必须备有垃圾容器,保持经营场地整洁。
⑾沿街楼宇外立面空调外机必须安装到预留机位上,一楼外机架距地坪不得低于2米,空调冷凝水必须接入排水管道。
:
⑴无门前维修、加工作业,无乱堆放物品,巷道内无堆放杂物;
⑵禁止流动摊点,灌河大桥处、新客站门前的水果摊点在规定范围内按要求摆放有序;
⑶无出店经营,钢材一律进入室内,钢材末端抵至门面房后墙;
⑷无未办理手续占道行为;
⑸建筑物、构筑物和公用设施等无乱写、乱贴的野广告,发现残损对联要及时清除
⑹门点前车辆(包括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分类停放,头尾一致摆放车辆一律头向外,整齐有序
⑺门点前行道树、墙壁无钉钉、悬挂物品、拉绳索;
⑻无未办手续或过期悬挂的横幅、气模等,无残缺店招牌和未审批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并对大型户外广告定期检查,做好记录,确保安全;
⑼两侧的早点、夜市棚点按照要求定时、定点经营,时间按季节变化而定;
⑽门点无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废弃渣土;
(四)二级道路管理目标
:
⑴门前无悬挂物品,出店展示商品;
⑵门前无乱摆放的杂物,无流动摊点;
⑶门前无乱抛的塑料袋、纸袋等;
⑷建筑物、公共设施上无乱涂写、无张贴的野广告,无乱拉乱接,无晾晒衣物;
⑸禁止未办手续悬挂过街横幅、招牌的野广告;
⑹门前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相好集中停放,车头统一向外,整齐有序;
⑺三座天桥上设置的广告要保持整洁、并定期检查、记录、确保安全;
⑻与响灌路交叉口的经营摊点按照指定地点、时间有序摆放;
⑼与长江路交叉口的经营摊点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