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十一章国家环境资源管理体制
第一节国家环境资源管理概述
一、国家环境资源管理的概念
是国家采用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教育等多种手段,通过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机关以国家名义,行使对影响资源和环境的活动进行指挥、组织、规范、监督的职能,以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维护生态平衡的活动。
二、国家环境资源管理的特点
(一)手段的特殊性
(二)利益的整体性
(三)管理的综合性
(四)管理的区域性
(五)管理的广泛性和民主性
第二节国家环境资源管理体制
一、国家环境资源管理体制的概念
是指有关环境资源行政管理的组织结构、责权结构及其运行方式。
二、国外的环境资源管理体制
1、现有的行政部委兼负环境保护职责
2、在现有机构基础上设立协调机构
3、成立部级的负责环境资源保护的专门机构
4、具有更大权限的独立机构
5、几种机构同时并设
三、我国的环境资源管理体制
(一)我国环境资源管理体制的发展过程经历了5次调整,形成了一个比较能适应环境管理需要的完整体系
1、建国后至20世纪70年代初1971年,针对工业“三废”污染问题,国家计划委员会设立了“三废”利用领导小组。这是中国建立以后成立的第一个环境保护机构。
2、1973年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的召开至1982年1974年10月,国务院组建了由20多个部、委负责人参加的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这样,中国就诞生了第一个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
3、1982国家机构改革1982年国家进行机构改革,撤消了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将办公室并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名为环境保护局(部内的司局级机构)
4、1983年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召开1984年5月,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成立了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在1984年底,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下属的环保局改为国家环保局,作为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公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