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市中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31KB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市中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aideliliang128 2018/6/6 文件大小:3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市中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市中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全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使教育科研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教育科研工作的繁荣和发展,使教育科研工作更好地为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服务,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依据《临沂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我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中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面向全区广大教育工作者,采取公平竞争、保证重点、择优立项的原则,凡具备课题研究主客观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按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承担研究课题。
第三条市中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重点管理与一般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与自我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市中区教科室在区教育局的领导下,负责全区教育科学研究的规划与管理工作。教科室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市中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有关的章程、规定。
2、负责确定市中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3、组织市中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立项、评审工作。
4、检查市中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执行情况。
5、组织市中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鉴定和重大研究成果的推广工作。
6、组织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的推荐工作。
7、负责市中区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评选和奖励的具体组织工作。
第三章课题申报与立项
第五条市中区教科室每五年发布一次市中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通常在每个五年计划实施的第一年第一季度向全区公布;每1-2年组织一次申报和评审。
第六条凡热心教育科研工作、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的市中区教育工作者,均可根据市中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所提出的选题方向和范围申报课题。
第七条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申请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以往承担区级或区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未按计划结题者,不能再连续申报区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第八条申报立项的课题应对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应突出应用研究,鼓励新兴交叉边缘学科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支持成果推广研究。要力求居于学科前沿,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
第九条申报立项的课题应立论根据充足,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科学,研究计划切实可行,研究条件完备。
第十条课题申请人应提交立项申请书、课题研究方案等申报材料,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承诺提供研究条件和承担课题管理职能及信誉保证,在规定期限内统一报区教科室。
第四章评审
第十一条市中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专家会议评审。区教科室聘请德才兼备的5-7名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会议评审。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凡申请课题的人员一律不参加当次评审工作。
第十二条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区教科室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和申请书的要求进行审查,合格者进入评审。
2、审核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书,评审组长按回避制度分配给评审专家进行审核。
3、无计名投票。主审专家分别介绍情况,经过充分讨论协商后以无计名投票的方式产生立项课题。评审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4、填写评审意见。对通过立项的课题,主审专家填写评审意见和立项通知书。
第五章课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