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酒店垃圾处理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收购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与乙方签定协议,负责处理甲方的垃圾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洁工作必须按照卫生防疫站,卫生局和环保局的规定进行。如有违反规定及行为,乙方将负全部责任。乙方必须全部负责为甲方处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认可文件或牌照及其所需费用。
2、乙方指定一个或几个人员做专职的“垃圾处理服务人员”。他
们将负责从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甲方在此合同里所规定的垃圾。无论何种天气(雨天、雪天、冷天、热天等),垃圾的清运工作每天都要照常进行,包括节假日在内。
3、乙方准备一份其指派的专职服务人员的值班安排表,并必须在每周星期四交一份给甲方的经理。每两周一次。乙方指派的服务人员每天的值班时间如下:
早班:7:00-17:00
晚班:15:00-24:00
乙方将按照甲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来管理自己的员工,每天从上午6:00-24:00至少安排二名员工在垃圾房内清理垃圾,每天清运垃圾的时间为:早班7:00-8:00 晚班19:00-20:00
4、乙方指派的服务人员要时刻听从甲方管事部经理、其助理或当值负责人的管理,并必须把待运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齐、妥当,保证垃圾处理的周围环境整洁、干净达到甲方规定的卫生要求。
5、在甲方人员对垃圾房和周围环境进行定期的维修,清洁卫生工作时,乙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必须给予大力协助,使得此地区的卫生状况符合卫生保疫站及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对于将在甲方私管辖区内工作的乙方的全部指派人员,乙方要提供他们的登记照(两张),身份证和完整的人事资料。此外,每个乙方的指派服务人员必须交有效健康证,以证明他们没有传染病或其它健康问题。
7、如乙方指派人员不具备第6项要求,这些人员不可以在甲方管辖区内的酒店任何地区工作或逗留。乙方需另指派符合第6项条件的人员替代。
8、对于在甲方管辖区内工作的乙方指派人员不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遗失、人身意外、伤及第三方(财产或人员),乙方必须为他们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及索赔。
9、乙方必须承担垃圾处理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堆放、运输)。乙方处理全部垃圾时,必须严格遵照环卫局的管理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其全部后果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而不可以向乙方提出索赔。
(乙方不负责酒店任何装修不可再利用垃圾)。
10、甲方员工不得擅自售卖酒店承包给乙方范围内的垃圾及废品。甲方负责给乙方水、电清洗垃圾房内外地面、墙壁、地沟、天花、窗户等环境设备。甲方垃圾房的灭蚊、灭鼠工作、药物由甲方提供服务。
11、工作或逗留于甲方管辖区的乙方人员,当他们履行其职责时,乙方必须保证指派的人员守时、忠诚、老实、吃苦、肯干、品行端正。
12、在清理和处理垃圾时,如果乙方指派人员发现垃圾中有甲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无论酒店任何用品是否完好,乙方及其指派人员都必须及时归还给酒店管理部。
13、除了此合同里规定的可卖垃圾外,任何情况下,乙方指派人员都不准从甲方管辖区拿走甲方任何物品。如果发现乙方指派人员正在拿甲方物品,而这些物品并不属于可卖垃圾范围,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