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对外股权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股权投资(以下简称“对外投资”)和股权处置行为,促进公司资源的整体优化配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中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等)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对境内外其他法人实体或经济组织的长期投资。包括发起投资、追加投资、收购兼并和合资合作项目等。
本办法中的股权处置是指****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对其长期投资的处置。包括股权转让、股权清算等。
对外投资和股权处置需遵守的原则:
有利于加快公司整体持续较快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
有利于促进产权有序流转和资源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加快企业经营机制转换;
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出资人资本安全;
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任。
第二章对外投资方向和标准
对外投资的方向
具备相当规模,适合整体经营,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投资。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且对所属控股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投资。
市场前景较好,与主营业务关联度不大的社会通用性业务,鼓励引入外部增量资金,利用企业现有存量资产的投资。
利用社会资源,发挥企业优势,预期投资回报率高的收益性投资。
投资资本回报率(年平均净收益/投资资本)标准
第五条第一、二款的投资资本回报率不低于10%,特殊的不应低于行业平均回报率。
第五条第三款的投资资本回报率不低于8%,特殊的不应低于行业平均回报率。
第五条第四款的投资资本回报率不低于12%。现金回报率原则上不低于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对企业具有战略意义,投资资本回报率不符合标准的投资项目由董事会专项审议决策。
第三章对外投资权限与审批决策程序
****公司为对外投资主体。所属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不得进行对外投资。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其对外投资权限要按照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权限执行。
对外投资的审批管理
第六条第一、二、四款投资项目,以****公司为主体的投资项目和以所属企业为主体投资金额在( )万元以内的投资项目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金额在( )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由****公司董事会审批,金额在( )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由****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公司、金融证券、委托理财等领域项目不论规模大小,一律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现阶段按照与投资人的协议要求,金额在100万美元以内的投资项目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项目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对外投资决策原则上要经过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项目设立三个阶段。
项目立项阶段包括对外谈判、投资项目初步评价及形成投资意向书草案(合资合作项目需要编制项目建议书)等;
可行性研究阶段包括形成对外投资协议或合同及公司章程草案、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合资合作项目需要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投资决策和履行批准手续等。对于涉及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建设项目,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应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专门论证,编写项目安全评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