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福清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协作
协
议
书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协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两地人口相互流动日益频繁,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两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互动管理和服务工作机制,实现两地协作和资源共享,逐步推进信息互通、政策互动,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一盘棋”。我局愿意与贵单位结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友好单位。依据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签订两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协作管理协议如下:
一、共同职责
负责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生殖健康检查、环孕情跟踪服务及有关奖励政策,加强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工作协作,并指派专人负责通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平台交流信息,做好流动人口信息双向管理日常联系和协调工作,共同做好政策外怀孕对象的思想工作和补救工作,对违法生育的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实行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
二、户籍地职责
1、乙方对18—49周岁外出育妇外出前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证工作;
2、通过全台,完善流出人口信息反馈制度在收到甲方提交的信息查询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
3、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育妇政策外怀孕和违法多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4、通过全台,及时向甲方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个案信息。
三、流入地职责
1、免费向乙方流入甲方的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优生优育、节育、生殖健康咨询或培训;
2、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对乙方未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人员,由甲方督促未持者寄照片回家补办证明,并办理临时《婚育证明》;
3、持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