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新亚制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发行保荐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2010 年 2 月
3-1-1
新亚制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发行保荐书
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
办法》(下称“《首发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
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
3-1-2
新亚制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发行保荐书
一、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1. 保荐机构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招商证券”或“本保荐机
构”)
2. 本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保荐代表人姓名(1
杨建斌、傅承
ٛٛ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2
杨建斌保荐业务执业情况:为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无其他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傅承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保荐工作是否处于持续督导期间
华菱钢铁非公开发行项目 2009 年 2 月,华菱钢铁的保荐机构是
由安信证券更换为招商证券。公司安
排王炳全同志和傅承同志为持续督
导业务的保荐代表人。
3.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1
项目协办人:梁太福
其他项目组成员:龙曦、孙莉、王玲玲、庞联鸣、徐慎莉、解刚、李枫、吴
潇
(二) 发行人基本情况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发行人名称
行人”、“新亚制程”)
3-1-3
新亚制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发行保荐书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广场 33 层 3310A
注册时间 2007 年 6 月 29 日
邮政编码 518031
电话 0755-83685260
传真 0755-83685160
提供电子制程系统解决方案,即针对电子制造企
业在研发、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供工艺解
业务范围决方案,并根据方案提供电子制程产品(如电子
工具、化工辅料、仪器仪表、电子设备、静电净
化产品)及相应的增值服务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
(三)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1. 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 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保荐机构或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 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
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本保荐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均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形。
4. 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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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发行保荐书
(四) 本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1. 本保荐机构的内部审核程序
第一阶段:项目的立项审查阶段
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部之立项决策机构、质量控制部、内核部实施保荐项目
的立项审查,是指对所有保荐项目进行事前评估,以保证项目的整体质量,从而
达到控制项目风险的目的。
第二阶段:项目的管理和质量控制阶段
保荐项目执行过程中,质量控制部、内核部适时参与项目的进展过程,以便
对项目进行事中的管理和控制,进一步保证和提高项目质量。
其中:质量控制部旨在从项目执行的前中期介入,一方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