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六章普通话测试及训练
一、关于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
(一)测试对象及等级要求
年龄18—50岁的以下人员应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规定的等级
A、教育系统
1、各级各类师范院校的教师和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以上,其中专门教授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必须达到一级水平;中文或学前专业我省必须达到二级甲等。
2、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教师,职业中学文秘类、公共服务类(旅游、商业)等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以上;
3、非师范类高等院校的教师及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以上;
4、各级各类学校广播站播音员,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一级。
B、广电系统
1、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一级甲等。地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一级乙等。1997年年底在岗者,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1998年以后新招聘者,普通话等级不得低于一级乙等。
2、电影、话剧、广播剧、电视剧等表演、配音人员,播音员、主持人专业和电影、话剧表演专业的教师和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一级。
C、社会
国家机关公务员,铁路、民航、宾馆、商场等“窗口”行业服务人员,旅游业导游员、讲解员等人员,普通话水平最低应达到三级。自愿申请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等级不限。
(二)测试的内容
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内容体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试行)》要求,覆盖普通话各语言要素,包括语音、词语、语法和在言语交际中运用普通话的能力等四个方面,侧重测查应试人的普通话口语规范水平。
1、语音。测查应试人普通话基础语音和言语交际中语音的规范程度。以普通话语音系统为准,即:声母(22个,包括零声母);韵母(39个);声调(4个);基本音节(400个);声调(上声变调、“一”“不”变调);轻声;儿化;语调。
2、词语。测查应试人理解和掌握普通话常用词语的能力,以及在言语交际中运用普通话常用词语的规范程度。
3、语法。测查应试人理解和掌握普通话语法形式的能力,以及在言语交际中普通话语法的规范程度。
4、言语表达与交际。测查应试人在朗读和无文字凭借条件下,普通话语音、词语和语法的规范程度和综合运用能力。
(三)测试的形式
测试的形式为口语测试,采取有文字凭借和无文字凭借两种方式进行,并突出“口头测试”的特点。对每个应试人的测试有效时间为18分钟。
测试的重点是运用普通话的能力——即用规范的普通话进行表达的能力,以及母语与普通话差异较大的地方或容易出错、容易混淆的地方。
(四)测试的试题
测试试题由国家语委普通话测试中心和省语委依据测试实施纲要》的内容编制。
测试的基本题型是:朗读、判断、说话。朗读测试项包括读单字、读多音节词语和读短文。判断测试项包括词语判断、量名词搭配判断、语序或表达格式判断,浙江省没有进行此项测试。说话测试项为应试人单向说话
测试试题由4部分组成:
读单字100个(10分)、
读多音节词语50个(20分)、
读短文一篇(400个音节,30分)、
说话(3分钟,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