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九章再贷款与再贴现的核算
【内容提示】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办理再贷款和再贴现是商业银行重要的资金来源渠道,也是中央银行加强宏观管理调节社会资金流量的有效手段。再贷款和再贴现是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往来核算的重要内容,也是本章主要介绍的内容。主要包括再贷款的分类、发放再贷款、收回再贷款,办理再贴现和收回再贴现票据的核算以及转贴现的核算。
第一节     再贷款业务的核算
再贷款是指由中央银行按规定向资金不足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因此,再贷款是对中央银行而言,向中央银行借款是对商业银行而言。二者是同一业务的两种表现形式。
一、     再贷款的种类
再贷款按期限划分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年度性贷款
一、      再贷款业务的核算
(一)      再贷款发放的核算
商业银行填制“再贷款申请书”经中央银行计划部门审查同意后,办理借款手续。填制“一式五联”借款借据,提交中央银行。
会计部门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贷款——××贷款户借(1)
贷:××银行存款借(2)
,代转账借方传票,另编制转账贷方传票,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借(3)
贷:向中央银行借款—借款户转贷
(二) 再贷款收回的核算
中央银行接到还款凭证,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还(1)特借
贷:××银行贷款——××贷款户还(2)
贷:利息收入——金融机构利息收入户特贷
商业银行收到中央银行退还的凭证,会计分录为:
借:向中央银行借款——××借款户转借
借:金融机构往来支出——中央银行往来支出户特借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还(4)特贷
第二节   再贴现与转贴现的核算
再贴现是商业银行以已贴现而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给中央银行,中央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从再贴现日起到汇票到期日止的利息后,以其差额向商业银行融通资金的信用活动。
转贴现是贴现银行将已贴现的未到期的汇票向其他商业银行进行票据再转让的信用活动。是商业银行之间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一、  再贴现的核算
(一)办理再贴现的核算
、贴现天数、再贴现率计算再贴现利息和实付贴现金额(计算方法同商业银行贴现利息的计算),
会计分录为:
借:再贴现——××银行再贴现户
贷:××银行存款
贷:利息收入——再贴现利息收入户
,
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借:金融机构往来支出——中央银行往来支出户
贷:票据融资——再贴现户
(二)再贴现到期收回的核算
,中央银行会计部门直接从再贴现申请人商业银行账户收取。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再贴现——××银行再贴现户
,
会计分录为:
借:票据融资——再贴现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