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操作规程汇编
(试行)
XX煤业有限公司
二○一○年元月
目录
生产技术类
钻眼工操作规程 1
爆破工操作规程 10
人力装载工操作规程 22
架棚支护工操作规程 25
喷浆工操作规程 29
锚杆支护工操作规程 35
锚索支护工操作规程 38
巷道掘砌工操作规程 42
巷道维修工操作规程 49
锚杆拉拔检测工操作规程 60
风动锚杆钻机操作工操作规程 64
液压锚杆钻机操作工操作规程 67
钻探工作业操作规程 72
斜井把钩工作业操作规程 74
回柱放顶工作业操作规程 78
洒水灭尘工作业操作规程 84
竖井(立井)信号工作业操作规程 86
斜井信号工作业操作规程 89
立井把钩工作业操作规程 92
放炮员作业操作规程 95
探放水工操作规程 103
装煤工操作规程 107
钉道工操作规程 108
副井下料工操作规程 109
采空区观测工操作规程 110
斜井把钩工操作规程 115
“一通三防”类
“一通三防”操作规程 119
第一章总则 119
第二章通风 119
第一节通风设施 119
建造密闭 119
安装风门 122
架设风桥 123
拆除密闭或风桥 124
第二节局部通风 125
局扇的安装与使用 125
吊挂风筒 126
第三节维修风巷 126
第四节测风(包括测压) 127
第五节仪表修校 129
第六节木工 130
第七节通风调度 130
第三章瓦斯 131
第一节瓦斯检查 131
第二节瓦斯排放 134
第四章防尘 136
第一节防尘设施安装与维护 136
第二节冲洗刷浆、降尘、测尘 139
第三节煤层注水 143
第五章防灭火 146
第一节打钻灌浆 146
第二节均压防灭火 148
第三节火区封闭与启封 151
第四节气体分析 152
第六章监测监控 154
第一节监测设备的安装 154
第二节入井前的调试与检查 155
第三节地面监测中心信息处理 155
第四节井下维护 156
机电、运输类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58
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63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67
电焊、气焊安全操作规程 171
管道工安全操作规程 173
配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75
矿灯充电工操作规程 178
对旋式主扇风机操作规程 180
热风炉操作规程 183
移动式螺杆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 184
JTP-× 187
离心式水泵操作规程 190
深井泵操作规程 192
台钻安全操作规程 193
圆锯安全操作规程 194
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195
运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199
挂钩工操作规程 202
钉道工及轨道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05
矿车修理工操作规程 208
采掘电钳工操作规程 211
刮板输送机司机操作规程 212
喷浆机操作规程 216
胶带输送机司机操作规程 217
掘进机掘进操作规程 219
耙岩机司机操作规程 225
钻眼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煤矿在掘进工作面从事掘进钻眼工作的人员。
第2条钻眼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3条钻眼工应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悉巷道参数,质量标准、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支护方式等有关技术规定;掌握钻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钻眼机具在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能立即检修或更换。
三、安全规定
第4条必须采用湿式钻眼。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并使用个体保护用品。
第5条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或在残眼内钻眼。
第6条钻眼前首先检查钻眼地点的安全情况,敲帮问顶、加固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第7条钻眼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顶帮安全,并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第8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后方可作业。
1、掘进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或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以及其它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
2、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或风筒口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
3、供水管内无水,防尘设施不齐全或防尘设施损坏、失效时。
4、工作面炮眼拒爆、残爆没有处理完毕时(处理瞎炮时除外)。
5、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6、工作面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
7、在有冲击地压的煤层中打眼时,如发现炮眼内煤岩粉量增大,正常供水状态下,煤岩粉排不出来,卡钎、爆孔、钝钻、煤炮频繁、支架变形、底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