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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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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pdf

上传人:经管专家 2012/12/5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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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
和披露期间的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
息披露内控制度,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
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三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
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
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
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
谈等方式。
第四条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
等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五条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
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六条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
醒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第七条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
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第八条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
前述重大信息被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九条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报
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与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第十条外部单位或个人本人应该严守上述条款,如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