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际财务管理第七章国际税收管理
开篇案例:离岸金融中心监管遭受质疑
1996年,欧盟反欺诈委员会对海峡群岛和曼岛“放松监管”成为非法活动的集中地进行质疑。
瑞士的保密原则对其欧盟的邻国也极为头痛,被认为是“对欺诈犯的恩惠”,欧盟反欺诈协调小组主席Per Brix Knudsen先生在伦敦国际反金融欺诈大会上如是说。他的评论立即得到瑞士信贷执行主席格恩西岛前监管官员Jannine Birtwistle女士的公开反击。她说,格恩西岛的监管完全得到七国集团(G7)设立的金融行动工作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的赞许。
本章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理解并掌握:
国际税收管理是指国际企业利用国际税收协定、各国税法制度差异、税法制度本身存在的漏洞和真空,采取变更经营地点或转移收益等种种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办法,作出适当的财务安排和税收筹划,以规避或尽量减轻国际纳税义务的行为。
这个定义,包含着以下几层含义:
形成国际税收管理的基本前提是客观现实中,国际税收协定了双重纳税减免、各国税法制度规定的差异、税法制度本身存在的漏洞和真空;
国际税收管理是以不违反税收规定的手段来实现的;
国际税收管理是跨越税境进行的,即经营地点等的变更或收益的转移是通过从一个税收管辖权范围向另一个税收管辖权范围所作的转移。
国际税收管理和国际逃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国际逃税是指国际企业利用国家间税收管理与合作存在的困难,采取各种欺诈隐蔽的非法手段,以逃避有关国家税法或税收协定所规定的应该承担的纳税义务的行为。表现在:
1、利用的条件不同
2、采取的手法不同
3、达到的目的不同
世界上任何一种事物的出现,均有其内在因素和外在原因,国际税收管理自然也不例外。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国际税收管理之所以产生并且发展得特别迅速,是有其内在动机和外在原因的。
国际企业税收管理的内在动机是减轻国际税收对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负面影响。国际税收管理是国际纳税人在追求经济利益与避税风险最小化之间权衡的结果。
从客观上说,造成国际税收管理的客观基础是各国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以及税法规定中不完善、不健全的条款。具体地说,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国际税收差异
税收漏洞
税收真空
国际税收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国际企业价值最大化。国际企业的经营业务及其收入具有跨国性,由于各国存在税率和税收制度的国别差异,国际税收管理及其策略就成为影响国际企业价值的主要因素,周密的税收管理可以减轻国际企业税收负担,优化资金流动状况,从而增加国际企业的税后投资回报及企业价值,所以实现国际企业价值最大化是税收管理的基本目标。
实现上述目标的基本思路见P197图7-1。
国际税收管理具有跨国性
国际税收管理风险较大
国际税收管理的时效性强
由于国际企业面对的是各个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而不同国家的税制繁简以及税率高
低差异很大,这就要求国际企业在进行国际税收管理时,因地制宜、灵活掌握、创造有利的纳税环境,在减少纳税负担的情况下,获得充足而且灵活的资金调度。其中,以下要素是必须
属人主义
属地主义
属人兼属地原则
P199表7-2列示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所得税税率。
列举法
概括法
限定法
无限制法
国际税收管理港,主要是指向其它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提供无税、低税或其他特殊优惠条件的国家和地区。
按照国际流行的观点,世界上有四种类型的避税港:
无税避税港
低税避税港
税收庇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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