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利纪发〔20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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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利津县纪委利津县监察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息调研和
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2010年4月25日)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息调研和新闻宣传工作,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指导工作,促进全县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现就加强全县纪检监察信息调研和新闻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纪检监察信息调研和新闻宣传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信息调研和新闻宣传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纪检监察整体工作质量和档次,提升全县反腐倡廉工作成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央、省、市纪委高度重视信息调研和新闻宣传工作,制定下发考核办法,着力加强督促指导。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纪检监察信息调研和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上报信息方面,存在数量较少、质量不高、报送不及时等问题;在新闻宣传方面,存在大稿件少、大报上稿少、精品稿件少等问题;在调查研究方面,存在深入基层不经常、理论研究不深不透、结合实际不够紧密等问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站在工作大局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信息调研和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努力提高我县信息调研和新闻宣传工作整体水平。
二、正确把握纪检监察信息调研和新闻宣传报送内容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报送内容。纪检监察信息要实行一事一报,以报送正面信息、个案调查、情况分析、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工作建议为主。主要围绕以下十个方面:(1)力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力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力促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落实“三大重点目标”。(2)反映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进展、新做法、新成效、新情况。(3)倾向性、苗头性、政策性问题。(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5)有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6)治本抓源头方面。(7)社情民意。(8)信访和社会稳定。(9)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10)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察局组织的重要活动开展情况。
(二)报送要求。一是确保时效性。强化信息意识,坚持快采、快写、快传信息稿件的基本要求,做到重要信息当日报,紧急信息随时报,并要续报事态发展、处理措施、发生原因及应吸取的教训、工作开展情况等。二是确保真实性。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动态类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要恰如其分,不拔高;问题类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要真实可靠,不编造;建议类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空谈。编写有关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特别是负面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时,要注意透过纷繁复杂的表面现象,抓住问题的实质,扣准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的主题,真实客观地反映事物的本质。三是确保时段性。认真研究和深入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抓住和把握上级和领导的需求,及时提报相关工作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四是确保前瞻性。要经常、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将调研类信息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进行深入分析,注重调研信息成果转化,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三)目标任务。要瞄准《山东纪检监察信息》、《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等重点刊物,加大投稿力度,增加采用数量,努力争创一流。全县信息工作每年排名确保进入全省中游,力争进入前三分之一行列;调研工作排名进入全市前三名,新闻宣传工作确保超额完成国家级刊物用稿5篇的任务,排名进入全市前三名。
三、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制度和规范化建设
(一)信息工作制度
一是实行全员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都有信息报送任务,每月上报县纪委办公室、执法监察室的信息分别不少于4条,年内被采用信息分别不少于6条、4条;被县纪委监察局采用报中央、省纪委的,按被《利津纪检监察信息》专刊采用计分,报市纪委的,按被《利津纪检监察信息》普刊采用计分。县纪委监察局直属单位、各室、各派驻机构,每月至少上报4条信息(其中行政监察信息1条),县纪委办公室(政策法规室)年内在市级简报至少被采用4条、在省级简报至少被采用4条,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廉政建设室(宣教室)、执法监察室、纪检监察室、效能中心、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年内分别在市级简报至少被采用3条、在省级简报至少被采用3条,并争取在中央纪委简报实现突破。信息、行政监察信息(涉密等特殊情况的除外),可分别通过电子邮箱报县纪委办公室(ljjwb@)、执法监察室(ljzwgk345@),经有关领导把关后统一报送。
二是实行信息工作考核制度。记分标准:(1)《利津纪检监察信息》、《利津信息》普刊每条计1分,专刊每条计3分。(2)《东营纪检监察信息》每条计10分;市纪委专刊信息每条计20分;被市领导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