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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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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doc

上传人:1387230**** 2018/7/23 文件大小:17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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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
序号
违反条款
处罚依据
法定处罚标准
裁量情形
罚款裁量细化标准
(“以下”不包括本数,“以上”包括本数)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第一百二十二条
第一款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1、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下,按《黄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以下简称《基准制度》)属从轻情形的
处五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
2、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下,按《基准制度》属一般情形的
处七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
3、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下,按《基准制度》属从重情形的
处八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4、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按《基准制度》属从轻情形的
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十四倍以下
5、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按《基准制度》属一般情形的
处货值金额十四倍以上十六倍以下
6、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下,按《基准制度》属从重情形的
处货值金额十六倍以上二十倍以下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第(一)项
第一百二十三条
第一款第(一)项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1、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下,按《基准制度》属从轻情形的
处十万元以上十二万元以下
第三十四条
第(五)项
第一百二十三条
第一款第(二)项
第三十四条
第(七)项
第一百二十三条
第一款第(三)项
2、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下,按《基准制度》属一般情形的
处十二万元以上十三万元以下
第三十四条
第(八)项
第一百二十三条
第一款第(四)项
第三十四条
第(十二)项
第一百二十三条
第一款第(五)项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下,按《基准制度》属从重情形的
处十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
第三十八条
第一百二十三条
第一款第(六)项
4、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按《基准制度》属从轻情形的
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
5、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按《基准制度》属一般情形的
处货值金额二十倍以上二十五倍以下
6、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按《基准制度》属从重情形的
处货值金额二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
第三十五条
第一百二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一百二十三条
第二款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1、按《基准制度》属从轻情形的
处十万元以上十四万元以下
2、按《基准制度》属一般情形的
处十四万元以上十六万元以下
3、按《基准制度》属从重情形的
处十六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四条
第(二)项
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一款第(一)项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