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营业税申报
【业务描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填报《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在中国境内设立经营机构的,应自行申报缴纳营业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单位纳税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适用本事项。
【受理部门】
办税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报送资料】
资料类型
资料名称
资料
处理
必报资料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除金融保险业及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实行简易申报方式以外的所有营业税纳税人)
电子扫描归档
条件报送
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
《税控IC卡》
电子扫描归档
除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实行简易申报方式以外的所有服务业营业税纳税人
《服务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服务业减除项目金额明细申报表》
电子扫描归档
除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实行简易申报方式以外的所有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人
《建筑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电子扫描归档
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了“异地”建筑业劳务的营业税纳税人(实行简易申报方式纳税人除外)
《异地提供建筑业劳务税款缴纳税款情况申报表》
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纳税人
《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人的证明》
电子扫描归档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人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查验后电子扫描归档
本税款所属期所有产生了应税利息收入的贷款(含贴现、押汇、透支等)的纳税人,包括正常贷款、逾期贷款、催收贷款等
《贷款(含贴现、押汇、透支等)利息收入明细表》、《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明细表》
本税款所属期所有产生了租金收入的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人
《融资租赁收入明细表》
本税款所属期发生的自营买卖金融商品业务的纳税人,买入但尚未卖出的金融商品不在本表填列
《自营买卖金融商品价差收入明细表》
本税款所属期发生的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的纳税人
《金融经纪业务及其他金融业务收入月汇总明细表》
本税款所属期发生的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的纳税人,不同的货币名称类的保险业务根据分账制原则填写不同的表。本表所列各类险种的保费收入均不含储金类业务的保费收入
《保费收入明细表》
本税款所属期发生的储金业务的保费收入的纳税人,不同的货币名称类的保险业务根据分账制原则填写不同的表
《储金业务收入明细表》
对应税收入中按政策规定可以扣除的项目金额的纳税人
相关扣除凭证
适用营业税差额征收的纳税人
营业税差额征收相关资料
【基本流程】
二维码:
2、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业务描述】
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包括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及其他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期限为月份或者季度的自终了之日起15日内进行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受理部门】
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部门(税务所、税务分局)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报送资料】
资料类型
资料名称
资料
处理
必报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
电子扫描归档
条件报送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实行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
总机构在月(季)度终了之日起10日内,应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