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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属预约合同 合法有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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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属预约合同 合法有效.doc

上传人:neryka98 2018/8/7 文件大小:5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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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认购书》属预约合同合法有效
在2006年广州某楼盘的“退定案”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承认了《认购书》的法律效力,驳回楼盘发展商的上诉,维持原判。业主代理律师认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至少明确了三点:《楼宇认购书》首先是独立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外的预约合同。其次,《楼宇认购书》中的定金用于担保《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是立约定金。最后,买房人和开发商签订《楼宇认购书》,买房人交纳定金担保其将来与预售方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其行为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楼宇认购书》有效并受法律保护,开发商应该履行《楼宇认购书》中的全部义务。应该说,该案对购房者维权起到示范作用。
根据我国法律,《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只要它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即便开发商并不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如果明确表示拒绝和购房人洽谈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以其他方式拒绝和购房人洽谈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比如把购房人认购的房屋出售给他人或者故意设置障碍,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签署),应该向购房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为信赖利益的损失,既包括因缔约过失行为导致对方财产的直接损失,也包括受害方财产应增加而未增加的间接损失。
企业用工合同的签订与解决
企业和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以至于产生争议。本文这此问题,做一个概要介绍。
起草劳动合同时注意的主要问题
1、关于试用期条款
《劳动法》第21条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对试用期的具体期限,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做了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少于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长于6个月但短于1年,试用期不超过30天;劳动合同长于1年但短于2年,试用期不超过60天。
●在试用期内,如果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
2、关于商业秘密条款或商业保密协议
《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约定保密条款,能防止员工泄漏公司商业秘密、专有技术带来的世大损失。应该在劳动合同中注明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是导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公司处分的行为。
商业秘密的定义和范围: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保密协议的法律救济:
第一,工商行政处罚、禁止性措施。如果工商行政部门裁定员工违反保密条款,可对员工最高可达20万元的罚款等措施。
第二,法院诉讼。可进行民事救济和刑事救济。
第三,劳动仲裁。
3、关于竞业禁止条款
目前,某些行业的高流动性导致企业的不稳定,商业秘密对于行业、公司和市场而言,日趋重要。原劳动部在1996年10月31日颁布了《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
●竞业禁止条款的期限:最长为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三年;
●执行竞业禁止条款的补偿:如果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