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武大本字〔2017〕7号
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
加强本科生学风建设的意见
全校各部门、单位:
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教书育人的本质要求,是高等学校的立校之本、发展之魂。本科生的学风是学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形成教育教学协同育人合力,打造世界一流的本科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现就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学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科生学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全体教职员工都有加强学风建设的职责。要通过教风带学风,考风正学风,管理促学风,形成由全体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学院(系)长期坚持、落实责任,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学习氛围的长效机制。
第二条实施武汉大学本科生学风建设工程,落实《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武汉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试行)》、《武汉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武汉大学班级导师管理建设办法》、《武汉大学烛光导航工程实施办法》,制定完善本科生评奖评优系列办法以及推进本科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和创新创业的系列配套文件,培育勤奋、严谨、求是、诚信的优良学风。
第三条学校设立本科生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与本科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本科生院、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就业指导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员,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各院系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第二章学风建设的主体:学生
第四条学生在学风建设中发挥主体作用。要树立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尊重老师的劳动成果。
第五条学生须按照教学日历和课程安排,自觉遵守课前预习、认真听课、小组讨论、课后作业、复习备考、实验实习等教学环节的各项要求。
第六条学生要严格遵守考风考纪,坚持诚信考试。如有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自觉按照《武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的规定接受处理。
第七条建设良好的班级文化、宿舍文化,发挥团结互助、相互督促、相互激励的学习风气。充分发挥“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珞珈风云学子”等的典型示范作用。
第八条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要主动参与到本科生学风建设工作中来。把学生党员承担社会工作、联系宿舍、联系入党积极分子、担任班级工作助理等工作与学风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学生党员干部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主动参与学风建设的各项工作,用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周围同学努力学习、共同进步。
第九条各级学生党团组织、学生会、班级要通过主题党团日活动、主题班团会等方式,围绕学风建设开展活动和组织学习讨论,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
第十条充分发挥学生信息员的作用,公开征集本科教学信息,及时客观反映师生对教学工作的各种意见和要求,发现并反馈本科教学中的先进事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形成优良的教风、学风。
第三章学风建设的主导:教师
第十一条专任教师要在本科生学风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把教书和育人相结合,积极参与本科生学风建设。教师要因材施教,了解学生的需求和特性,努力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改善学习评价机制,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第十二条专任教师要做好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学习方法的指导等工作,并辅导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帮助他们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
第十三条专任教师要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学生上课出勤、课程作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