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8 号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发文机关:中国证监会
文号:证监会计字[2003]3 号
发文时间:2003-03-19
目录
第一章、招股说明书 3
第二章、年度报告 10
第三章、财务报表附注 14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8 号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8 号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体系,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8 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现予发
布,请遵照执行。
中国证监会
200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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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8 号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公开发行证券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的
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
律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商业银行为公开发行证券编制招股说明书、上市后编制
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时,除应遵循中国证监会有关招股说明书、
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以及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外,还应遵循本规
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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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8 号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第一章招股说明书
第一章招股说明书
第三条商业银行应披露下列各种风险因素,分析其对财务状况与
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信用风险,包括:
、信用风险集中程度与信贷质量,
例如目前的贷款组合、客户集中性等情况;
。
(二)流动性风险,包括:
,是否已建立用于监控此风险的管
理信息系统和其他内部控制制度,对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的评估情 3
况;
,结合财务报表及其附注,
说明流动性如何受到不利因素的影响,这些不利影响因素包括(但不
限于):信贷需求的大幅度增长、大量履行各种贷款的承诺、存款水
平剧减、国内或国外利率的急剧变化等;
、结构上的匹配情况,其对某一类资金
来源的依赖程度,银行短期可兑现的流动资产、短期融资能力和成本,
银行在货币市场上的信誉,同时应披露银行是否有紧急融资计划来处
理突发事件;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8 号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第一章招股说明书
。
(三)披露因汇率变化而产生的风险,如汇率变化对外汇交易、对
持有外币资产和负债的影响等。
(四)披露因利率变动而产生的风险,如银行所采用的利率政策、
利率的变动对银行获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并对此种影响进行敏
感性分析。
(五)披露技术和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不可靠、舞
弊、欺诈行为和资产保全措施不得当等产生的风险。
(六)披露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而产生的风险,如税收
制度、经营许可制度、外汇制度等的变化对银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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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风险,如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更多的外资商业银
行被允许进入中国信贷市场等所产生的风险。
银行在分析上述风险时,应明确说明对法规规定的有关资产负债
指标的遵循情况。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招股说明书正
文中专设一部分,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作出
说明。
商业银行还应委托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及
风险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
并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作出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随招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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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股说明书
明书一并呈报中国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