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
第053号
案由:关于切实规范我市小学生托管的建议
提案人:民革市委会(联系电话:8226265)
单位:民革市委会(广场北路299号市政协大楼四楼)
内容:长期以来,中小学校在校生特别是小学生课后管理一直是令许多家长烦心的问题。2004年以前,为了缓解家长上班接送小孩不方便问题,我市大部分小学下午增加了一至两节课,适当收取课时费(普遍一个学期不超过50元),解决了家长的后顾之忧,校外托管几乎不存在。自2004年实施义务教育“一费制”后,学生课后管理因收费问题引发争议而淡出校园。2011年省发改委出台赣发改收费字[2011]1555号,允许看护费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60元,一年后又取消。虽然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免学费政策的推行,学生的经济负担和学业负担并没有减轻反而不断加重,学生托管出现的问题层出不穷,个别地方甚至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师生、家长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根治托管补课这个社会诟病,需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协作,有效规范我市小学生托管。
建议: 1、由市政府牵头,参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尽快制定出台《景德镇市中小学生托管机构登记注册办法》、《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明确教育局、卫计委、物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职责,规范审批程序,明确校外托管机构行业标准,设置托管准入门槛,对从业场所、人员资格、人数配置、卫生环境、消防安全标准、收费标准等作出规定。2、每年进行年检。建
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县、区)政府牵头,教育、卫生、消防、物价等部门对校外托管场所(托管班、奥数奥语培训点)进行清查整顿,托管机构必须出具物价局的收费标准,出具对学员的收费票据,消防合格证、健康证、教师证等。严禁个人将房屋出租给非法托管机构。城管部门拆除不合格托管机构的招牌。坚决取缔不合格的托管场所。3、参考外地做法,制定出台《景德镇市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工作指引》,校内托管对象是部分家庭按放学时间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学生。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托管时间为中午午休及下午放学后到17时30分。在校托管由在职教师或聘请人员进行,以看护为主。学校在看护时间内可安排作业辅导、自习、阅读、游戏、艺术等课外活动,不得进行集体教学、补课。4、学校按成本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