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不符合规定情况的报告、调查、分析和实施纠正措施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调查、分析,及时采取针对性纠正措施,并保证得以落实的要求,从根本上提高和改进安全和防止污染管理工作。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相关的有关部门、船舶。
2定义和缩写
本程序采用公司《安全管理手册》的有关定义和缩写,以及下列定义:
一般不符合:是指已发现的客观证据表明不满足某一具体规定要求的情况。
:是指已发现的客观证据表明严重不满足某一具体规定要求的情况。
:是指对人员或船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或对环境构成严重危险,需要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的可辨别的背离,或未能有效或系统地实施本规则的要求。
:海事部门和船级社在外部审核中开据的不符合;在公司管理复查、有效性评价和船舶定期自查及复查、体系内部审核中发现的不能满足有关公约、法律法规、标准和ISM/NSM规则等强制性要求的。
3 职责
总经理负责组织召开会议或采取其它方式制订严重、重大不符合情况的纠正措施并验证实施效果。
、重大不符合情况的调查过程;并向总经理汇报其纠正措施实施的有效性;对体系办公室上报的一般不符合纠正措施实施的有效性进行审批。
体系办公室主任参与严重、重大不符合情况的调查过程;向指定人员汇报一般不符合项目整改验证情况。
、船舶应将不符合项目进行记录和报告,分析产生的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和组织具体实施。
4 工作程序
不符合项管理
1)公司和船舶自身开展的评价、复查、;
2)内审发现的不符合按照《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处理;
3)外审发现的不符合规定情况按审核机关的规定处理;
4)外部安全检查(主管机关、船级社、海事局机构)所出具的需整改项目和检验遗留项目,除按照签发方规定处理外,船舶还应将缺陷项按照体系内职责分工,由责任人进行整改,船舶自身无力解决的报岸基相关部门配合解决,并由船长或部门长按照SI0739TDC中《缺陷项目表》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训练所发现的不符合的处理
1)公司和船舶自身开展的安全检查以及公司和船舶训练中发现的缺陷,公司和船舶能够自己整改的,做好整改记录,可以不按照不符合程序处理。
2)体系办接到一般《不符合规定情况报告和纠正措施表》后,对不符合发生单位调查或处理后的封闭证据进行验证、归档管理。
3)体系办接到严重或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报告和纠正措施表》后,及时上报指定人员;指定人员组织相关部门对严重或重大不符合进行调查分析,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经总经理审批后,由指定人员组织实施。
4)接受上级各业务系统检查等工作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应记录,由被检查单位纠正不符合后报告体系办公室。由体系办公室负责人组织船长、轮机长参与严重、重大不符合原因的调查、分析,提出纠正意见。对一般不符合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由被发现单位的负责人填写《不符合规定情况报告和纠正措施表》并签字确认,于发现时起24小时内上报体系办;
,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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