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南关街道新建小区文教卫配套设施情况
调研报告
我街道位于市区中心地带,商业网点多,新建小区较少,根据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新建居住区时应配套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及社区办公用房等配套设施。但经过实地调研,发现目前我市对市区新建居住区的配套设施缺少跟踪督查、无落实到位的有力措施,规划不健全不到位,另外建设施工大打折扣,有的建成后挪作他用或开发商擅自出售。配套项目中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设施配套存在着预留教育、医疗卫生、文化设施用地不足、规划配建的中小学校和社区医疗卫生、文化服务站实施不到位、中小学和社区医疗卫生、文化服务站配套建设费用难以落实等问题。
就我们调研的三个小区来看,体育设施多少都有些,规划无幼儿园,无没幼儿园和小学甚至社区医院、没有老年活动室、没有社区警备室等,严重地影响了居民生活。配套不全多不便
每天早晨,家住省城东部七里河居民小区的李大妈要早起,抢先“占用”小区的健身器材,起晚了就抢不上了。整个小区三十多幢居民楼,几百户人家,可小区里的健身器材不过两三处,根本不够用的。
现在居民小区配套设施缺憾较多:车子没处停放,孩子没处上学,活动室少之又少。
现在居民小区配套设施建设跟不上趟儿有两个方面的表现:一是小区缺乏便民服务机构:如邮箱、小区活动室、读书室、小区健身场所等等,二是小区缺乏公益性场所如小区警务室、传达室等,给居民生活带来很大不便,甚至带来安全隐患,这种状况亟须改变。
“住得宽了,心却变窄了。”小区配套问题亟须解决,
小区配套建设的居住区,其开发单位都必须在销售商品房时将“公示牌”张贴在售楼处明显位置明示购房者。公示内容包括:居住区的基本情况;居住区内应建设各项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实际规划建筑面积、用地面积,计划建设时间、交用时间;居住区内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配套设施的解决方案。
对于那些表面进行“公示”、实际操作中又擅改规划的房地产项目,有关部门将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开发商要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居民小区必须配备社区配套用房,即社区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服务和活动用房。办公用房包括党组织、社区居委会、警务调解等的办公场所;服务用房包括社区服务站(点)、就业和劳动保障室、帮扶救助服务站、卫生(计生)服务站等公益性服务场所;活动用房包括市民学校、党建活动室、青少年阅览室、老年活动室、健身健美室等活动场所。
抢先“占用”小区的健身器材,起晚了就抢不上了。整个小区三十多幢居民楼,几百户人家,可小区里的健身器材不过两三处,根本不够用的。
居民小区缺少的不仅仅是健身设施,还有小区不通邮、没幼儿园和小学甚至社区医院、没有老年活动室、没有社区警备室等等,一系列配套设施的不足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
车子没处停放,孩子没处上学,活动室少之又少。
“得想办法完善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给老人一个遛弯儿的地儿,给孩子一个撒欢儿的地儿。”
二、生活配套设施问题
总的来说,新建小区的生活配套设施很不完善,存在诸多问题,如教育设施、商业设施、医疗场所、文化设施、运动休闲场所等明显不足,社区功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给小区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开发商没有兑现其在与广大业主签订的合约中和(或)广告宣传中的承诺造成的。
目前小区的教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