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1部分: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SSD)管理要求、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建筑要求、设备、设施、耗材要求和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期限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消毒技术规范  卫生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
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area
CSSD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包括运送器具的清洗消毒等)的区域,为污染区域。
、包装及灭菌区inspection and packing sterilization area
CSSD内对去污后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装配、包装及灭菌(包括敷料制作等)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articles store area
CSSD内存放、保管、发放无菌物品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去除被处理物品上的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过程。
instrumentation
由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公司租借或免费提供给医院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
4管理要求
,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CSSD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口腔诊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可以依据卫生部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理,也可集中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消毒、灭菌。
,使其在院长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使之与本机构的规模、任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将消毒供应工作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
、操作规程、消毒隔离、质量管理、监测、设备管理、器械管理(包括外来医疗器械)及职业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完善质量控制过程的相关记录,保证供应的物品安全。
、常见的医院感染及原因、掌握专用器械、用品的结构、材质特点和处理要点。
、有反馈,落实持续改进,并有记录。
5基本原则
。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再处理应符合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灭菌的程序,并符合以下要求:
a)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的皮肤、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b)接触皮肤、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c)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6人员要求
医院应根据CSSD的工作量及各岗位需求,科学、合理配置具有执业资格的护士、消毒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CSSD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与其岗位职责相应的岗位培训,正确掌握以下知识与技能:
a)各类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的知识与技能。
b) 相关清洗、消毒、灭菌设备的操作规程。
c)职业安全防护原则和方法。
d)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知识。
应建立CSSD工作人员的继续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