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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中小机场税负影响浅析.doc

上传人:w8888u 2013/2/24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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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营改增对中小机场税负影响浅析
摘要:今年开始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陆续进行税收改革,机场大部分原交纳营业税的收费项目改征增值税,本文就税制改革后中小机场税负情况行了探讨。
关键词:营改增机场税负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自2012年1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将陆续改征收营业税为增值税。最先在上海市试点,目前试点已逐步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等省市,并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根据此次税制改革精神,民用机场也在此次“营改增”范围内,参照《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及相关附件精神,民用机场从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变更为增值税的现代服务业中的物流辅助业。机场主营业务收入的税率也从营业税的3%变更为增值税的6%。税率上升较多,税改对中小机场税负影响有多大,本文简要分析如下:
一、税负情况预测
1、较长时间才能体现出中小机场税负水平
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税种,单从税率来看,税改后增值税税率远高于营业税税率,但增值税仅对增值部分征税,税改以后对中小机场而言,税负是增加还是减少主要取决于增值部分,而不是传统营业税计税依据的营业收入。同时维持机场运作的一次性投资金额较多,产生的进项税额比较集中,不能以某个特定年度的纳税情况来判断税负水平。
现举例进行分析:某机场年旅客吞吐量为50万人次,持续经营20年(假设吞吐量保持不变),期初投资5亿元,其中生产性设备1亿元(空管设备、特种车辆等,跑道、候机楼及附着设备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约1450万元(主要税率17%)。机场投入营运后,年各项收入预计5000万元,年销项税额280万元(主要税率6%)。每年平均设备改造费用600万元(不进行重大设备改造),日常耗用(可取得增值税票)400万元,两项合计进项税额145万元(税率17%)。正常经营10年左右,设备进入更新改造期,预计重大设备采购5000万元,进项税额约725万元(税率17%)
(1)增值税范畴下可能的税负情况
假设该机场建设初期即纳入增值税范畴,正常经营10年销项税合计2800万元,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合计2900万元(1450+145*10),此10年基本不需要纳税,下一个10年进入更新改造期,正常经营10年销项税合计2800万元,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合计2175万元(725+145*10),需要纳税625万元。持续经营20年需纳税约600万元。
因目前营改增改革,大部分机场已持续经营较久,期初建设投资不能抵扣,在这种状况下,该机场持续经营20年需要纳税约1975万元(280*20
—145*20—725)。即一个年吞吐量在50万元人次的机场持续经营20年,所需缴纳增值税在6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
(2)营业税范畴内税负情况
而在营业税纳税范畴下,年收入5000万元(80%为主营收入,税率3%;其他收入占20%,税率5%),应纳营业税
为170万元,20年则需纳税3400万元。
(3)营业税和增值税税负情况比较
从上述分析可看出;增值税下比营业税下最少减税1400万元,可见减税明显。
中小机场吞吐量虽有大小,但保障航班安全运营所必须的空管设备、特种车辆等投资规模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