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析调解类电视节目的仪式传播
【摘要】民间调解仪式通过电视呈现,在传递价值观、社会整合和城市文化共同体的构建方面具有较大的作用,本文将以《新老娘舅》节目为例,从传播仪式观的视角对调解类电视节目的仪式传播进行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新老娘舅;电视调解;仪式观;仪式传播
在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的重新调整和巨大变动,使得人们承受着比平稳时期更大的压力,同时,各种矛盾和困惑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从而出现了社会人际关系的紧张、家庭危机增多等现象。在这一特殊的社会大背景下,纠纷调解类电视节目应运而生,承担起特殊的“老娘舅”的角色。
据统计,2011年上半年,全国71座城市有38个频道播出了调解类节目,其中省级卫视频道4个,地面频道34个。[1]美国传播学者詹姆斯·凯瑞提出的传播仪式观指出,传播不单是一种传递信息或影响的行为,还是共同信仰的创造、表征与庆典,是将人们以共同体或共同体的形式聚集在一起的神圣典礼。在凯瑞看来,“传播的仪式观并非直指讯息在空中的扩散,而是指在时间上对一个社会的维系;不是指分享信息的行为,而是共享信仰的表征”[2]。
本研究将运用仪式观的研究视角对《新老娘舅》这类调解类电视的仪式传播进行研究,试图去了解当下走红的调解类节目的仪式表征及其仪式传播的功能。
电视调解仪式的构成
仪式是人类历史中古老、普遍的文化现象,而
“传播仪式观的研究,不是把传播过程视为相互间的信息发送或获取,而是将其视为参加一次神圣的弥撒仪式。在参加这个仪式的过程中,人们并不关注是否学到了什么新的东西,而是注重在规则化的仪式程序中使特定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得到描述和强化”[3]。而调解仪式是中国民间最为普遍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电视调解正是脱胎于此。
在调解类电视节目《新老娘舅》中,每期有一名相对固定的主持人和一位被邀请的老娘舅(即调解员),一般而言,节目会邀请两名(或两群)纠纷当事人,双方各自阐述纠纷的原因,在这一环节中,一般由求助一方的“被调解者”先陈述内情,接着,请另一方“被调解者”进行反驳、补充和“辩论”。在双方的陈述过程中,往往出现言语、肢体的冲突。在双方面对电视节目所组织的少数现场观众及大多数虚拟的电视机前的观众进行声泪俱下的陈述时,调解仪式往往会达到高潮。而在此过程中,调解员(即老娘舅)除了进行言简意赅的提问外,多以观察为主,主持人担当“穿针引线”的作用。在故事情节和纠纷矛盾介绍基本清楚的情况下,“老娘舅”正式“发言”——他首先会对纠纷矛盾进行梳理,其次,对被调解者“各打五十大板”——指出各自不足与错误,点明各自应让步的空间,接着,对双方的诉求进行协调并商讨出一个较合理的解决方案,让被调解双方在节目录制现场的观众及
“电视观众”的见证下达成口头或书面的调解协议,节目结束。
电视调解仪式与日常生活中的调解仪式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充分运用了电视这一媒介手段。因此,当电视媒介介入仪式后,原本只局限于局部人群的调解活动被置于广大电视受众面前,调解仪式原本相对私密的性质被彻底改变了,如此一来,调解原本所具有的深层意义有可能被弱化,而调解仪式中表演的性质则大大加强。其次,电视媒介介入调解仪式后,调解仪式的过程和节奏彻底被媒体改变、规定和控制,电视媒体不是再现调解仪式的过程,而是再造了调解仪式。仪式过程完全要按照电视拍摄的需求进行,拍摄成了仪式的主体,仪式及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