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重庆巴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全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及发展、稳定、党风廉政等目标任务,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客观准确地评价员工工作绩效,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及未来价值体现的成就感,建立有效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根据市国资委及集团公司对全员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全员绩效考核是指公司以企业发展为导向,通过对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目标等一系列任务的分解,使企业全体员工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质量、履职到位程度与企业目标、个人价值实现联系在一起,保持企业发展与个人发展的方向一致。
第三条本办法所列绩效考核条款原则上以岗位高低设定。根据岗位情况,实行逐级考核的方式,对全员进行考核。我司全员绩效考核分为月绩效考核和年绩效考核,岗位工资50%纳入月绩效考核,岗位工资10%纳入年绩效考核。
第四条本办法不包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公司领导班子正职由集团公司进行考核;公司领导班子副职考核办法详见
渝巴水电〔2011〕78号文件《重庆巴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副职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第二章考核对象与范围
第五条根据本公司组织结构形式及机构设置情况,公司全员月绩效考核对象分为三个层次覆盖全员。即:
公司中层管理岗位、班组长岗位(包括:蹇家湾电站管理、安监组组长、技术检修组组长、值长)、一般管理与操作岗位
(一)对中层管理岗位的考核,实行以部门职能、生产经营、安全管理、队伍稳定、个人行为规范等目标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评价体系。
(二)对班组长岗位人员的考核,实行以业务工作、生产经营、安全管理、个人行为规范等目标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评价体系。
(三)对一般管理与操作岗位的考核,实行以量化岗位职责、生产、经营、安全及个人行为规范等目标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评价体系。
三个层次人员的绩效考核范围各有侧重,三个层次的考核指标体系集成后形成本办法的核心内容--全员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第六条结合我公司实际,公司全员年绩效考核,侧重考核全年的生产、经营、安全等任务的完成情况。
第三章考核原则
第七条全员绩效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公正性原则。根据被考核人岗位性质及职责的不同,建立客观公正的评价项目及评分标准。
(二)坚持全面性原则。公司全员范围内,除接受集团公司考核的人员外,其余全部纳入本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的人员。
(三)坚持一致性原则:在同一周期之内,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保持一致;
(四)坚持公平性原则: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指标力求量化;
(五)坚持公开性原则:定时公布详细的考核结果。
(六)坚持持续改进原则。不断完善全员绩效考核办法,不断总结绩效考核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改善在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考核周期上不切实际的内容。
第四章考核方式
第八条考核周期:月绩效每月考核一次;年绩效每年考核一次。
第九条考核结果公示时间:月绩效次月25日;年绩效每年2月上旬。
第十条月绩效考核工作程序:
(一)一般管理与操作岗位的考核程序
综合部及财务部员工由部门分管领导根据平时收集掌握的信息,次月2日前对分管人员进行考核,结果于3日之前提交上一级考核权限责任人,执行考核。
生产部班组长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