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尊尚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培训课程
产品推广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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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解析
投核保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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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工具介绍
产品推广背景
满足业务发展和队伍需求
快速给付型产品“尊”系列一、二月规模保费占比超过50%,是个人业务渠道不可或缺的主力产品。根据个人业务节奏,随着老产品退市,需要补充此类产品;
“尊”系列产品件均较高、保单质量较好,是培养绩优团队、拓展大众富裕客户的必要工具。
满足客户市场需求
快速给付型分红产品具有体验感强、规划性强、低核保、生存金累积生息、附加保障丰富等特点,符合客户需求,仍为市场主流产品形态。
符合公司价值导向要求
配合公司战略,稳定主力产品价值水平,提高个人业务价值贡献。
符合监管新规趋势
2012年1月,中国保监会下发了《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发[2012]2号),其中明确要求两全保险“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当在保单生效满3年后”;“保险期间不得少于5年”。公司据此对相关产品进行调整。
产品推广背景
产品推广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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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解析
投核保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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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工具介绍
产品设计思路
传承“尊”系列产品优势:通过产品生存快速给付、累积生息账户、丰富附加保障等服务,满足客户理财、保障、养老等多方面需求。
完善生存保险金设计——首次给付延至第3年末,60岁前年年给付;
增加满期给付——80岁给付保额,明确客户满期利益;
区分18周岁前后身故责任——扩大少儿投保额度。
基本责任
保险期间:至80周岁
交费期间及投保年龄
一次交清:30天-55周岁;5年交: 30天-54周岁
10年交:30天-50周岁;20年交: 30天-42周岁
基本责任保险责任
满3年--60周岁前,每年给付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5%
60周岁~80周岁,每年给付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10%
:80周岁,给付保险金额
三年以后,年年给钱
一五一十,直到八十
八十保额,外加终了
产品要素
可选责任
客户在投保时或56周岁之前可选择可选责任
可选责任保险责任:
祝寿金:60周岁给付可选责任保险金额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现金价值
18周岁前,给付基本责任所交保费+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现金价值
18周岁起,+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现金价值
: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年龄介于
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产品要素
投保范围
(1)被保险人范围:凡出生满30天以上、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
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开始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
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终止,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一次交清
30天-55周岁
5年交
30天-54周岁
10年交
30天-50周岁
20年交
30天-42周岁
条款解析
基本保险金额
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基本责任
基本保险金额
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可选责任
保险责任
基本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本公司在投保时约定,但须符合本公司
当时的投保规定,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将在保险单上载明。
可选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选择可选责任时与本公司约定。
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指因年度分红累积增加的保险金额。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
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
超过前述限额
条款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