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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外教经费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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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外教经费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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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外教经费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泉州师范学院外教经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外教的总量控制,充分利用外教资源,节约外教聘用成本,提高外教使用效益,学校实行新的外教经费管理办法。外教经费原则上由学校和二级学院共同分担,具体如下:
一、外教工资:学校根据二级学院提供的教学计划和用人计划合理确定各学院聘用的外教人数。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与外教签订的合同直接支付外教工资。学校每年每位外教划拨两万元给二级学院作为外教工资补贴。
二、工资以外的其他外教经费:包括外教国际旅费、住宿费、假期补贴、保险费、招聘费、接待费和合同规定的其他外教经费,学校根据核定的外教总数按人头划拨到学校外事办,由外事办支付。
三、本经费管理办法适用于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外教聘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外教经费全部在项目内支出,学校不再补贴。
四、有关二级学院应当科学合理地使用外教,认真核算报送外教工资成本。学校核定外的外教经费由二级学院自理。
五、各二级学院应在每年的3月份上旬报送下学年拟聘用的外教人数、专业、担任课程,由外事办汇总,会同教务处、财务处审核确定下学年的外教聘用人数,送交校领导批准。
本规定只涉及外教经费管理和外教工资支付方法,有关外教的其他制度不变。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本学期已经发放的外教工资和其它外教经费支出参照本规定核算。
本规定由外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外教费用分担标准及确定二级学院聘用外教人数标准

( 2006年5月8日)
附件:外教费用分担标准及确定二级学院聘用外教人数标准
一、外教费用分担标准
注:按单个外教一年聘用成本核算(人/年)
费用标准
备注
全部工资
5000元/月×10月= 50,000元
二级学院自行承担:
30,000元
该费用为聘一个副高中国教师的费用,该费用本应为二级学院自行承担
学校划拨二级学院
20,000元
外教基本工资定为5000元/月,合同课时为14节/周(教专业课),16节/周(教语言课)
其他费用(拨外事办) 33,000元
国际旅费:8000元/年
欧、美、澳外教9000元/年;日本外教6000元/年;菲律宾外教4000元;其他国籍外教8000元/年
住宿费:1100元/月×12月=13,200元
支付学校后勤服务集团住宿费每套宿舍每年12,000元;其他支出为每年1200元
假期补贴2200元
保险费:300元
招聘费:2500元
招聘广告费、国际邮费(合同、居留许可)、国际电话费等
手续费:2500
外教签证、居留许可、外专证及其它证件费用、办理手续差旅费等
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