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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网上采购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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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网上采购工作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经管专家 2013/4/3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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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网上采购工作实施方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网上采购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
为了促进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网上采购工作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试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药品集中网上采购工作,由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全省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程序、统一标准、统一挂网采购。
(二)采购单位
全省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参加集中网上采购活动。
(三)经办机构
陕西省卫生厅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厅药招办)在陕西省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药招办)的领导下,负责办理药品集中网上采购工作具体事务。
(四)监督部门
陕西省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药监办)负责全程监督药品集中网上采购工作。
二、工作流程
药品集中网上采购工作分前期准备、申报审核、网上竞价与议价、挂网采购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
1、建立药品价格数据库
在充分调研、采集药品价格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建立药品价格数据库,为合理确定网上采购标的价奠定基础。
医疗机构现行采购价数据库:以医疗机构上报的《使用药品统计表》为基础,经筛选整理形成。
本省中标数据库:以我省各地市2006年以来分散招标的中标价为依据汇总形成。
其他省份中标数据库:以四川等省2006年以来全省集中招标的中标价为依据汇总形成。
本省社会药房零售价数据库:对本省部分社会药房的市场零售价进行调研,形成网上采购价参考数据库。
2、编制采购目录
集中网上采购药品范围
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国家特殊管理的药品和中药材、中药饮片外,均列入集中网上采购范围。
采购目录内容
采购文件只公布药品的名称。药品的酸根、盐基、剂型、规格等信息,由申报人根据相关证明材料填报。药品的名称以卫生部《处方常用通用名目录》为准。
采购目录编制
由参加药品集中网上采购的医疗机构上报《使用药品统计表》,经标准化整理、汇总,剔除集中网上采购范围以外的药品,形成基础目录。
在基础目录公布后7天内,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可对基础目录中未出现、临床正在使用或计划使用、已经上市但未在本省销售的药品按临床已经使用和未使用分别提出补充申请。
对补充申请进行审核,编制形成基本目录和增补目录。
基本目录:包括《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与医疗机构正在使用的其他药品。
增补目录包括已经上市但未在本省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3、发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公告在陕西省卫生厅网站陕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采购网报》上发布,欢迎其他媒体转载。
采购文件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原则编制,以电子文档形式在陕西省卫生厅网站和陕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采购网上发布,经审核合格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凭用户名及密码下载。
4、企业申请报名
报名条件
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GMP或GSP证书(以下简称三证)的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
具有单独履行合同和保障药品供应的能力;
近两年内无生产或经营假劣药品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限制条件。
报名方法
申请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委托申报代表,持法人代表授权书、企业负责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企业三证副本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申请报名。一个企业只能委托一个申报代表。
已通过报名审核,可以参加药品集中网上采购活动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统称为申报人。
申报人用户名及密码的领取
凭《申报人领取密码函》领取网上用户名和原始密码。申报人须修改原始密码,自主设置新密码。
报名公示
报名截止后,在网上公示参加本次药品集中网上采购的申报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和质疑。
5、申报咨询与培训
厅药招办统一组织申报咨询、网上竞价培训与答疑。
(二)申报与审核
1、申报材料构成
企业申报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生产企业资料
《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上一年度单一企业增值税纳税报表(复印件);
《网上申报品种汇总表》;
《供货承诺函》;
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除上述材料外还